2015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
(2)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全市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監督管理全市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全市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6)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7)負責依法監督管理全市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8)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産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9)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保護工作。
(11)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佈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資訊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資訊服務。
(12)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5年度部門決算彙編範圍的獨立核算單位共31個,其中:
(1)行政單位匯總錄入24戶,包括:市局機關本級、東城分局、西城分局、朝陽分局、海淀分局、豐臺分局、石景山分局、門頭溝分局、房山分局、燕山分局、大興分局、通州分局、順義分局、平谷分局、懷柔分局、密雲分局、昌平分局、延慶分局、天安門分局、西客站分局、機動車市場管理分局、開發區分局、首都機場分局、重要商品市場分局。
(2)事業單位匯總錄入7戶,包括:工商局幹校、北京工商經濟消息中心、北京私營個體經濟指導服務中心、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工商局檔案中心、工商局後勤中心、北京廣告管理服務中心。
二、2015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166857.64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52701.32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14156.32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47904.1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6.86%;其他收入4797.1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14%。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51396.0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35.7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5.69%;項目支出21660.2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4.31%。
2015年結餘分配21.59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15441.60萬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3359.8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6180.8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1.04%;教育支出488.2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256.6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3.4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434.1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1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116180.8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9060萬元,增長8.46%。其中:
“工商行政管理事務”2015年度決算116180.8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9060萬元,增長8.46%。主要原因:在職人員納入社保管理,增加養老保險支出。
2.“教育支出”2015年度決算488.2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485.79萬元,下降49.87%。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5年度決算488.2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483.09萬元,下降49.87%。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培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5年度決算19256.6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813.23萬元,增長17.1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5年度決算18768.1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324.75萬元,增長14.14%。主要原因:退休人員增加,退休經費支出增加。
“撫恤”2015年度決算488.4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488.4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撫恤金無法預測,不能列入年初預算,均在2015年度追加。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5年度決算7434.1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69.38萬元,增長3.76%。其中:
“醫療保障”2015年度決算7434.1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69.38萬元,增長3.76%。主要原因:在職人員增加,醫療保險支出增加。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25333.33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66479.77萬元;(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3008.96萬元;(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4047.37萬元。(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1797.23萬元。
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及説明
單位名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單位:萬元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用 | 公務接待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 |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 ||||||||
小計 | 公務用車加油 | 公務用車維修 | 公務用車保險 | 其他 | |||||
2015年預算 | 3859.98 | 90.2 | 113.98 | 0 | 3655.8 | 1553.25 | 774.03 | 751.5 | 577.01 |
2015年決算 | 2635.09 | 43.83 | 31.26 | 0 | 2560 | 833.97 | 830.36 | 450.63 | 445.04 |
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反映本部門使用當年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數和使用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實際支出數(包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所屬24個行政單位、7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支出口徑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635.09萬元,比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859.98萬元減少1224.8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5年決算數43.8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90.2萬元減少46.37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經費;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香港就登記註冊、消費者保護、商標專用保護權等內容進行專項交流,赴加拿大參加公共治理與領導力創新專題培訓,赴新加坡參加法治思維與法治政府建設的專題培訓,赴歐洲開展地方經濟發展招商引資、締結友好關係的考察等方面。2015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1個、23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1.91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5年決算數31.2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113.98萬元減少82.72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經費。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國家工商局及外省市工商局人員來京調研、考察、交流。公務接待325批次,公務接待4342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256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3655.8萬元減少1095.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5年決算數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256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3655.8萬元減少1095.8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經費以及公車改革,收回運維費預算。2015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833.9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830.3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50.6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445.04萬元。2015年實有公務用車134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91萬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3613.81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5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6790.3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554.26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236.0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216.5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7.3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88.2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19%。
三、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250977.68萬元,其中:汽車1432輛,23090.39萬元;單價200萬元以上的設備6台(套),2104.83萬元。
四、大額專項資金執行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