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文物局是主管本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關,主要職責是:
1、執行國家有關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並監督檢查;擬訂有關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規劃。
2、負責申報推薦文物保護單位和世界文化遺産工作;研究提出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方案並監督實施;劃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研究提出劃定文物保護單位周圍的建設控制地帶的意見;審核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工程。
3、指導、協調北京地區博物館業務工作;核準博物館設立、主要事項變更;組織開展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負責部門館藏文物鑒定、調撥和交換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博物館建設。
4、負責文物建築修繕、搶險加固和遷(復)建工程審核報批工作,並組織驗收;審核文物保護單位的遷移、改建和拆除工程。
5、負責本市的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工作;研究提出保護地下文物埋藏區的意見;負責出土文物的調撥。
6、負責文物行政執法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有關文物的違法違章案件。
7、負責管理流散文物及其經營活動,對舊貨市場實施文物監管;負責文物商店的審批和監管工作;負責出入境文物的鑒定管理。
8、負責文物保護的宣傳工作;組織與國內外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文物交流和展示活動。
9、規劃、指導本市文物、博物館系統專業人員培訓工作;組織的文物、博物館系統開展文物科學研究和文物科學保護工作。
10、指導區、縣及有關部門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文物局所屬單位26家參加了2015年度部門決算,包括北京市文物局本級(含本級行政及本級事業)、北京市文物局圖書資料中心、北京遼金城垣博物館、老舍紀念館、北京文博交流館、北京市大葆台西漢墓博物館、北京石刻博物館、北京市古代錢幣展覽館、徐悲鴻紀念館、北京西山大覺寺管理處、北京市團城演武廳管理處、北京市正陽門管理處、北京市古代建築研究所、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首都博物館、北京市白塔寺管理處、大鐘寺古鐘博物館、北京藝術博物館、北京古代建築博物館、北京市文物局機關服務中心、北京市西周燕都遺址博物館、北京市文物局資訊中心、北京市文物工程品質監督站、孔廟和國子監博物館、北京奧運博物館、北京市文物進出境鑒定所等。
二、2015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140534.48萬元,其中:本年收入87340.20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93.57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53100.72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63115.4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4.91%;事業收入20800.9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4.80%;其他收入3423.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43%。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01266.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250.9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4.94%;項目支出76015.7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5.06%。
2015年結餘分配193.67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39074.13萬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4128.6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164.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0.2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71232.8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96.0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731.6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3.6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164.0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22.09萬元,下降11.87%。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5年度決算164.0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22.09萬元,下降11.87%。主要原因是貫徹厲行節約方針政策,壓縮培訓經費。
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71232.8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6766.8萬元,增長10.5%。其中:
“文物”(款)2015年度決算66828.4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6729.63萬元,增長11.2%。主要原因:一是中央下達大遺址保護、重點文物保護、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補助及中央與地方共建博物館專項經費2616萬元;二是文物及歷史文化保護區修繕項目支出4201萬元;三是博物館展覽經費支出7725萬元。四是核減文物徵集費9000余萬元
“其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2015年度決算4404.4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37.18萬元,增加0.85%。主要原因是首都博物館上年結轉“APEC活動場地改造項目”支付尾款。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2731.6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67.7萬元,增長10.8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5年度決算2731.6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67.7萬元,增長10.8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加。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本年度財政撥款無此項支出
五、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3187.65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及説明
單位名稱:北京市文物局 單位:萬元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用 | 公務接待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 |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 ||||||||
小計 | 公務用車加油 | 公務用車維修 | 公務用車保險 | 其他 | |||||
2015年預算 | 285.20 | 33.00 | 25.80 | 0.00 | 226.40 | 109.71 | 46.60 | 42.05 | 28.05 |
2015年決算 | 265.59 | 54.53 | 22.61 | 0.00 | 188.44 | 73.22 | 54.24 | 37.38 | 23.61 |
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反映本部門使用當年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數和使用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實際支出數(包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文物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25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支出口徑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65.59萬元,比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85.2萬元減少19.6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5年決算數54.5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33萬元增加21.53萬元。主要原因:“北京古代建築博物館《土木中華》法國巡展”項目支出30.6萬元;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台灣參加京臺博物館合作交流研討會,赴俄羅斯洽談展覽合作項目,赴肯亞參加北京八家名人故居紀念館舉辦的“中華名人展”展覽活動,隨團參加北京市優秀青年公務員赴日交流,隨團參加“京港洽談會”展示交流項目及“北京古代建築博物館《土木中華》法國巡展”等方面,2015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9個、23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37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5年決算數22.6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25.8萬元減少3.19萬元。主要原因:嚴格執行國家“八項規定”,堅持厲行節約開支。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省市間文博單位業務交流等接待。其中:公務接待357批次,公務接待2691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188.4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226.4萬元減少37.9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5年決算數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188.4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226.4萬元減少37.96萬元,主要原因:嚴格執行國家“八項規定”,堅持厲行節約開支及公務用車改革等。2015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73.2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4.2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7.3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3.61萬元。2015年實有公務用車8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14萬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68.78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5年北京市文物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7764.2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6.2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788.8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889.0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653.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8.5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870.6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2.73%。
三、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57287.15萬元,其中:汽車88輛,2012.14萬元;單價200萬元以上的設備15台(套),13979.4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