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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2015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日期:2016-08-25 11:12    來源: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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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2.負責調查研究北京地區民族、宗教情況,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政策建議。

  3.協調推動本市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建立民族事務服務體系;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協調民族關係;協助有關部門承擔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負責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和組織實施表彰活動;聯繫少數民族人士。

  4.參與擬定本市少數民族經濟、文化、教育等專項規劃;協助有關部門推動少數民族事業發展;配合有關部門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等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本市民族鄉村和清真食品、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産企業發展;承擔對民族鄉村、清真食品行業經濟發展狀況的統計和綜合評價監測。

  6.依法管理本市宗教事務,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負責宗教外事方面的有關工作。

  7.指導本市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援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協助宗教團體舉辦宗教院校;負責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辦理宗教團體需要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8.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協調有關部門完成少數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部門決算單位包括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本級,下屬全額撥款預算單位北京市民族聯誼會、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辦公室、差額撥款預算單位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

  二、2015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6453.24萬元,其中:本年收入6003.95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449.29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4846.9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0.73%;事業收入84.6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41%;其他收入1072.3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7.86%。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919.6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601.1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0.83%;項目支出2318.5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9.17%。

  2015年結餘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533.64萬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699.0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040.8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4.71%;教育支出9.4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603.2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2.8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37.17萬元,佔本年財政支出19.9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8.3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3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3040.8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94.17萬元,增長10.71%。其中:

  “民族事務”(款,下同)2015年度決算3040.8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94.17萬元,增長10.71%。主要原因:實施養老保險等制度改革。

  2.“教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9.4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3.24萬元,下降25.51%。其中:

  “培訓支出”(款)2015年度決算9.4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3.24萬元,下降25.51%。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培訓支出。

  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603.22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74.80萬元,下降11.03%。其中:

  “文化”(款)2015年度決算144.3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6萬元,下降3.99%。主要原因:壓縮“第五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前期籌備工作經費”項目支出。

  “體育”(款)2015年度決算458.92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68.80萬元,下降13.04%。主要原因:壓縮“第十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北京市代表團參賽經費”項目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937.1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65.16萬元,增長7.4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5年度決算937.1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65.16萬元,增長7.47%。主要原因:行政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和國家調整離退休人員生活補助標準。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108.3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1.84萬元,下降1.67%。其中:

  “醫療保障”(款)2015年度決算108.3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1.84萬元,下降1.67%。主要原因:人員變動減少醫療保障支出。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686.28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表中不含不予公開資訊。

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及説明

單位名稱: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單位:萬元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合計

因公出國(境)費用

公務接待費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

公務用車購置費

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小計

公務用車加油

公務用車維修

公務用車保險

其他

2015年預算

94.16

22.95

22.11


49.10

26.02

8.35

8.35

6.38

2015年決算

62.97

4.40

9.47


49.10

18.16

17.19

6.72

7.03

  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反映本部門使用當年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數和使用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實際支出數(包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2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支出口徑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2.97萬元,比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94.16萬元減少31.1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5年決算數4.4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22.95萬元減少18.55萬元。主要原因:我單位原定出國團組未出行;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由國家民委組織的境外14天培訓(俄羅斯),2015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個、1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4.4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5年決算數9.4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22.11萬元減少12.6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壓縮三公經費支出。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民族宗教工作。公務接待30批次,公務接待597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49.10萬元,與2015年年初預算數基本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5年決算數0萬元,主要原因:2015年無此項資金支出。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49.10萬元,與2015年年初預算數基本持平,主要原因:嚴格控制公車費用。2015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8.1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7.1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6.7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7.03萬元。2015年年初實有公務用車17輛,年末實有公務用車13輛(2015年12月報廢公務用車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89萬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43.65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5年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政府採購支出123.6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3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18.2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90.0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2.8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9.9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0.38%。

  三、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5106.76萬元,其中:汽車20輛,393.55萬元;單價20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0萬元。

  四、大額專項資金執行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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