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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統計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資訊

日期:2016-08-25 10:42    來源:北京市統計局 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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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統計局是負責本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其部門職責為: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統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地方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實施;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2.負責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及各區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産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區縣地區生産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區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專項調查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4.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5.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旅游、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6.負責組織各區縣、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資訊。

  7.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資訊和諮詢建議。

  8.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各區縣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品質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9.依法協管區縣政府統計部門主要負責人;指導本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統計教育和培訓,負責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監督管理區縣政府統計部門由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10.負責擬訂本市統計資訊工程建設規劃,建立健全並管理本市統計資訊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建立和管理全市宏觀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數據庫,組織制定各區縣、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作規則,指導區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11.承辦市政府和國家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需填寫本部門所屬單位家數及具體單位名稱)

  北京市統計局部門決算單位包括:局本級及所屬1個行政執法單位、13個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即:北京市統計局本級、北京市統計局統計執法檢查大隊、北京市商業經濟調查總隊、北京市統計局計算中心、北京市統計局機關服務中心、北京市統計數據管理中心、北京市統計應用研究所、北京市統計局普查中心、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北京市統計局統計教育中心、北京市統計局宣傳中心、北京市經濟社會調查總隊、北京市統計資料管理中心、北京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北京市統計調查能力建設中心。

  二、2015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29830.3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8774.37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79.72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976.22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26714.0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2.84%;事業收入1280.0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45%;其他收入780.2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71%。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7076.1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1.0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6.22%;項目支出11855.0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3.78%。

  2015年結餘分配3.72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2750.49萬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092.9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2043.9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85%;教育支出581.1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3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72.5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2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95.3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5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22043.9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056.31萬元,增長5.03%。其中:

  “統計資訊事務”(款,下同)2015年度決算22043.9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056.31萬元,增長5.03%。主要原因是落實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等政策影響,相應增加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581.1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69.02萬元,下降10.62%。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5年度決算581.1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69.02萬元,下降10.62%。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嚴格控制預算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1572.5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24.62萬元,增長16.6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5年度決算1559.8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11.93萬元,增長15.72%。主要原因:落實離退休人員補貼調整政策,相應增加支出。

  “撫恤”(款)2015年度決算12.6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2.6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病故人員撫恤金。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895.32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8.21萬元,下降0.91%。其中:

  “醫療保障”(款)2015年度決算895.32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8.21萬元,下降0.91%。主要原因:人員變動。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4478.33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及説明

單位名稱:北京市統計局                                                                          單位:萬元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合計

因公出國(境)費用

公務接待費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

公務用車購置費

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小計

公務用車加油

公務用車維修

公務用車保險

其他

2015年預算

449.44

8.93

21.47

0

419.04

195.18

65.02

67.06

91.78

2015年決算

235.93

8.12

0.93

0

226.87

50

52.1

43.71

81.06

  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反映本部門使用當年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數和使用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實際支出數(包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統計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本級及所屬1個行政單位、13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支出口徑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35.93萬元,比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49.44萬元減少213.5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5年決算數8.12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8.93萬元減少0.81萬元。與預算基本持平;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就業調查方法與數據分析培訓、電子商務領域國際會議並進行統計工作交流等方面,2015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因公出國(境)參團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4.06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5年決算數0.9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21.47萬元減少20.5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及我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加強公務接待審批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統計業務工作交流。公務接待15批次,公務接待229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226.8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419.04萬元減少192.1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5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5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未更新公務用車,2015年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226.8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419.04萬元減少192.17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公務用車改革統一要求,核減公務用車數量。2015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2.1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3.7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81.06萬元。2015年末實有公務用車11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96萬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937.74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5年北京市統計局政府採購支出3538.6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617.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921.3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616.0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5.6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837.9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3.68%。

  三、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51577.01萬元,其中:汽車120輛,2338萬元;單價200萬元以上的設備13台(套),6669.5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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