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水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統一管理本市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調水);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水資源中長期和年度供求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制度和取水許可制度,發佈水資源公報;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和農民安全飲水工作;負責水文管理工作。
3.負責本市供水、排水行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制度;擬訂供水、排水行業的技術標準、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
4.負責本市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5.負責本市河道、水庫、湖泊、堤防的管理與保護工作;組織水務工程的建設與運作管理;負責應急水源地管理。
6.負責本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導、協調農村水務基本建設和管理。
7.承擔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北京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監督、協調、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8.負責本市水政監察和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水務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協調部門、區縣之間的水事糾紛。
9.承擔本市水務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水務行業安全生産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10.負責本市水務科技、信息化工作;組織重大水務科技項目的研發,指導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11.參與水務資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有關水務方面的經濟調節政策、措施;參與水價管理和改革的有關工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市水務局年末機構38個,其中行政單位2個,事業單位36個。
行政單位包括北京市水務局機關本級和首都水資源協調委員籌備工作辦公室。
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包括北京水利水電學校、北京市水文總站、北京市水務局老幹部活動站、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北京市水務局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水政監察大隊、北京市水務局黨校、北京市東水西調管理處、北京市涼水河管理處、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永定河滯洪水庫管理處、北京市水務資訊管理中心、北京市節約用水管理中心、北京市水庫移民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宣傳中心、北京市水資源調度中心、北京市水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水利自動化研究所、北京市水務局房屋管理中心、北京市北運河管理處、北京市永定河管理處、北京市潮白河管理處、北京水利醫院、北京市密雲水庫醫院、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設工程品質監督中心站、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總站、北京市水務工程建設與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利工程供水經營核算中心、北京市十三陵水庫管理處、北京市官廳水庫管理處、北京市密雲水庫管理處、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處、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處、北京市水務局幼兒園、北京市郊區水務事務中心和北京市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
二、2015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276,824.77萬元,其中:本年收入453,527.72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230.15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177,933.31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350,433.2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7.27%;事業收入57,690.4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2.72%;經營收入39,499.3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71%;其他收入5,904.7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30%。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47,517.0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7,536.8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0.73%;項目支出258,945.5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7.86%;經營支出51,034.5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1.41%。
2015年結餘分配11,239.53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181,931.77萬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47,383.7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12.7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9%;教育支出8,520.2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4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927.9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60%;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647.7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67%;節能環保支出19,303.2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80%;城鄉社區支出2,585.6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5%;農林水支出206,186.2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3.3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下同)2015年度決算212.7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減少212.75萬元,增長100.00%。其中:
“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下同)2015年度決算212.7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12.75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我局所屬設計院“水資源安全保障重大項目規劃儲備(前期費)”項目資金結轉本年繼續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8,520.2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5,082.23萬元增加3437.97萬元,增長67.65%。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5年度決算601.6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674.31萬元減少72.65萬元,減少10.77%。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市政府厲行節約要求,減少招待、培訓和會議等公用經費開支。
“職業教育”(款)2015年度決算7,087.1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3553.70萬元增加3,533.45萬元,增長99.43%。主要原因:北京水利水電學校實訓樓等項目結轉本年繼續支出;學校供暖費補助和物業費補助改革等原因。
“進修及培訓”(款)2015年度決算831.3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854.21萬元減少22.82萬元,減少1.54%。主要原因:按照市政府要求,減少招待、培訓和會議等公用經費開支等原因。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8,927.9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7,645.9萬元增加1,282.05萬元,增長16.7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5年度決算8,927.9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7,645.9萬元增加1,282.05萬元,增長16.77%。主要原因:落實離退休人員供暖費補助和物業費補助貨幣化改革政策,相應增加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1,647.7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1,779.33萬元減少131.55萬元,減少7.39%。其中:
“公立醫院”(款)2015年度決算1,077.4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1,193.6萬元減少116.13萬元,減少9.73%。主要原因:本年安排部分項目由於履行政府採購程式,年末未完成支出等。
“醫療保障”(款)2015年度決算570.3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585.73萬元減少15.42萬元,減少2.63%。主要原因:按照社會保險繳納規定,年底12月社保扣款只能在下月扣繳,導致未支出。
5.“節能環保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19,303.2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18,364.38萬元增加938.88萬元,增長5.11%。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5年度決算18,513.2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18,364.38萬元增加148.83萬元,增長0.81%。主要原因:北苑污水處理場外電源工程等上年安排項目結轉本年繼續支出。
“江河湖庫流域治理與保護”(款)2015年度決算790.0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790.0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潮白河(王各莊至牛欄山橡膠壩段)及懷河(大秦鐵路橋至牛欄山橡膠壩段)綜合治理工程項目結轉本年繼續支出。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2,585.6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585.60萬元,增長100%。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15年度決算1,729.7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729.7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下達本年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2015年度國債轉貸還本付息項目資金,以及永定河園博湖綜合治理工程(建管中心)工程等項目結轉本年繼續支出。
“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2015年度決算855.8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855.87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北京市朝陽區東壩污水處理廠外電源工程等三個外電源工程項目結轉本年繼續支出。
7.“農林水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206,186.2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167,887.93萬元增加38,298.32萬元,增長22.81%。其中:
“林業”(款)2015年度決算1,178.2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726.76增加451.44元,增長62.12%。主要原因:年中安排涼水河和東水西調兩個單位平原造林養護經費,以及上年平原造林養護項目本年繼續支出。
“水利”(款)2015年度決算205,008.0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167,161.17萬元增加37,846.88萬元,增長22.64%。主要原因:年中下達部分評審完項目資金、行政事業單位物業服務補助和取暖費補助改革、部分上年項目結轉本年繼續支出,如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官廳水庫塌岸治理工程等工程。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4,495.1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城鄉社區支出84,495.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下同)2015年度決算84,495.1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73,038.94萬元增加11,456.24萬元,增長15.69%。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15年度決算238.7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38.7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溫榆河堤防水毀修復工程,以及永定河(三家店~燕化管架橋段)綜合治理工程項目結轉本年繼續支出。
“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5年度決算72,416.3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73,038.94萬元減少622.57萬元,減少0.85%。主要原因:污水處理服務費由於統計審核原因跨年結算支付。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5年度決算11,840.0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1,840.0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安排基本建設項目“中心城區自備井水質改善二期工程”,部分上年項目結轉本年繼續支出,如“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等。
五、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89,354.59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及説明
單位名稱:北京市水務局 單位:萬元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用 | 公務接待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 |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 ||||||||
小計 | 公務用車加油 | 公務用車維修 | 公務用車保險 | 其他 | |||||
2015年預算 | 801.96 | 170 | 60.66 | 0.00 | 571.30 | 287.81 | 102.41 | 98.91 | 82.17 |
2015年決算 | 577.63 | 78.69 | 38.50 | 0.00 | 460.44 | 180.51 | 137.72 | 86.11 | 56.10 |
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反映本部門使用當年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數和使用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實際支出數(包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水務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所屬2個行政單位、26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支出口徑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77.63萬元,比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01.96萬元減少224.3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5年決算數78.6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170萬元減少91.31萬元。主要原因:市水務局繼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松懈,主動減少一般考察性、調研性出國團組數、壓縮團組出訪時間,減少出訪人數;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德國科隆參加第6屆“城市雨洪管理的挑戰”研討會、赴丹麥荷蘭討論水務技術合作研討、赴印尼參加水務博覽會、赴以色列和匈牙利就海水淡化和農業高效用水河湖生態治理等調研、赴法國荷蘭參加“水、大城市和全球化變化”國際會議、參加城市風險管理與領導力提升專題境外培訓等方面,2015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7個、24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28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5年決算數38.5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60.66萬元減少22.16萬元。主要原因:一是繼續落實市委、市政府《2013年北京市市級部門厲行勤儉節約、加強預算管理的實施意見》的要求,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精神,主動減少非必要的公務接待活動次數、縮減公務接待規模和人數。2015年公務接待費各單位主要用於上級單位工作檢查接待、外省市水利單位來京交流考察接待、相關單位水務工作交流接待、水務項目考察調研等。公務接待614批次,公務接待8458人次,每人平均接待經費45.52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460.4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571.30萬元減少110.8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5年決算數零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460.4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571.30萬元減少110.86萬元,主要原因:繼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減少會議、考察、外訪等一般性公務活動,全面推廣視頻會議方式,減少公務出行次數,優化統籌公務出行,減少公務車使用頻次,機關和部分參公單位實行了公務車改革,封存減少了公務用車等。2015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80.5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37.7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86.1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6.10萬元。2015年財政性資金供養的實有公務車204輛,比2014年減少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26萬元,比2014年車均運作維護費較少0.54萬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768.88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5年北京市水務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62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100.75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521.2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451.5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9.1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111.8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9.78%。
三、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702,326.28萬元,其中:汽車675輛,16,434.94萬元;單價200萬元以上的設備23台(套),18,182.11萬元,主要有鍋爐、電感耦合電漿質譜儀、16排X線電子電腦斷層掃描裝置(CT)、全自動水面保潔船、大螢幕顯示單元等設備和水工建築物滲流監測系統等自動成套控制系統。
四、大額專項資金執行情況
本年本單位無此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