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審計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
2、市政府各部門、市屬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
3、區、縣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
4、北京市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産、負債和損益狀況審計。
5、北京市國有重點大中型企業、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國有企業接受財政補貼較多或者虧損數額較大的國有企業、國有資産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市政府指定的其他國有企業的資産、負債、損益狀況審計。
6、國家投資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
7、市政府各部門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
8、根據審計署授權,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
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審計局所屬5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審計局本級、北京市審計局本級事業、北京市審計局機關服務中心、北京市審計局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審計局審計數據中心。
二、2015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17812.6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7407.23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405.38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6895.4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06%;事業收入8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9%;其他收入426.8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45%。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6999.3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4.7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3.80%;項目支出2754.6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6.20%。
2015年結餘分配6.37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806.86萬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550.7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433.8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1.17%;教育支出144.0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8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05.5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2.7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67.2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2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5年度決算13433.8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501.19萬元,增長12.58%。其中:
“審計事務”2015年度決算13433.8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501.19萬元,增長12.58%。主要原因:落實我市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公務用車貨幣化等政策性因素,形成基本經費有所增加。
2、“教育支出”2015年度決算144.0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45.99萬元,下降24.20%。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5年度決算144.0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45.99萬元,下降24.20%。主要原因:一是由於臨時性審計任務增大,對培訓工作開展造成一定影響;二是本着厲行節約的原則,減少了培訓相關費用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5年度決算2105.5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25萬元,增長11.9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5年度決算2105.5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25萬元,增長11.96%,主要原因:退休人員增加。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5年度決算867.27萬元,與2015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醫療保障”2015年度決算867.27萬元,與2015年年初預算持平。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資金支出。
五、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4083.71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及説明
單位名稱:北京市審計局 單位:萬元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用 | 公務接待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 |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 ||||||||
小計 | 公務用車加油 | 公務用車維修 | 公務用車保險 | 其他 | |||||
2015年預算 | 448.87 | 175.50 | 18.37 | 0.00 | 255.00 | 120.00 | 65.00 | 40.00 | 30.00 |
2015年決算 | 351.40 | 132.11 | 0.21 | 0.00 | 219.08 | 75.96 | 77.75 | 42.88 | 22.49 |
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反映本部門使用當年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數和使用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實際支出數(包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審計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為北京市審計局本級、2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北京市審計局本級事業和北京市審計局宣傳教育中心。
二、“三公”經費支出口徑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51.40萬元,比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48.87萬元減少97.4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5年決算數132.1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175.50萬元減少43.39萬元。主要原因:嚴格落實“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要求,壓縮出國(境)經費;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境外審計、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績效審計培訓等方面,2015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4個、38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48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5年決算數0.2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18.37萬元減少18.16萬元。主要原因:積極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落實“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要求,壓縮公務接待經費。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省市審計機關審計人員交流和被審計單位交換審計意見等公務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公務接待3批次,公務接待22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219.0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255萬元減少35.9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5年預算數和決算數均為0。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219.0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255萬元減少35.92萬元,主要原因:嚴格落實“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要求,控制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5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75.9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77.7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2.8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2.49萬元。2015年實有公務用車8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67萬元。我局公務用車主要用於審計人員下戶審計時的交通工具。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872.75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5年北京市審計局政府採購支出1999.2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15.3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91.96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491.9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828.6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1.4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38.0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9%。
三、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39039.66萬元,其中:汽車83輛,2263.98萬元;單價200萬元以上的設備1套,324.85萬元。
四、大額專項資金執行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資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