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財政局是負責本市財政收支、財稅政策、財政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財政、財務、會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編制並組織實施中長期財政計劃;參與制定重大經濟決策和政策,研究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對經濟運作實施調控和綜合平衡本市財力的建議;擬訂並執行市與區縣、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2.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對本市的貸款業務;對本市金融機構實施財務監管;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擬訂政府防範債務風險的措施。
3.承擔本市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批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4.負責本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有關辦法,負責彩票資金管理和彩票市場監管的有關工作。
5.組織制定本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本市國庫業務,負責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6.擬訂本市政府採購政策並監督管理;負責黨政機關、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汽車定編工作。
7.負責組織起草本市有關稅收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及實施辦法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提出關稅和進口環節稅收政策的建議;參與制定關稅政策的相關研究工作。
8.負責制定本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的管理。
9.依法負責本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工作,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産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負責資産評估的有關管理工作。
10.負責承辦和監督本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
11.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貫徹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本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12.負責管理本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13.研究建立本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議。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以及《關於同意調整市財政局內設機構設置的函》(京編辦行[2012]113號),設立北京市財政局及其內設機構,北京市財政局預算編制單位包括局本級和1個獨立核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二、2015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34816.1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1192.54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2.51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3621.1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31128.9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8%;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63.6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0072.8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6.5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6.22%;項目支出13166.2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3.7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5年結餘分配1.08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4742.2萬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944.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6230.9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6%;教育支出100.4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733.2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1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79.4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9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26230.9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796.76萬元,增長3.13%。其中:
“財政事務”(款)2015年度決算25410.5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23.65萬元,下降0.09%。主要原因:按照厲行節約的原則壓縮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2015年度決算820.4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820.41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本項目為上年結轉項目,預算安排“財政系統自身建設補助經費”項目820.41萬元,已全部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100.4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172.71萬元,下降63.22%。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5年度決算100.4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172.71萬元,下降63.22%。主要原因:按照厲行節約的原則壓縮培訓成本。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2733.2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352.53萬元,增長14.8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5年度決算2703.5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322.81萬元,增長13.56%。主要原因:離退休人員經費增加。
“撫恤”(款)2015年度決算29.72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9.72萬元,增長100%。主要用於發放去世職工一次性喪葬費、撫恤金。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879.4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54.47萬元,下降5.83%。其中:“醫療保障”(款)2015年度決算879.4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54.47萬元,下降5.83%。主要用於繳納在職職工醫療保險費。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無此項支出。
五、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6903.85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及説明
單位名稱:北京市財政局 單位:萬元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用 | 公務接待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 |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 ||||||||
小計 | 公務用車加油 | 公務用車維修 | 公務用車保險 | 其他 | |||||
2015年預算 | 593.10 | 211.00 | 25.00 | 0.00 | 357.10 | 133.24 | 113.17 | 49.97 | 60.72 |
2015年決算 | 390.14 | 167.69 | 2.94 | 0.00 | 219.51 | 44.52 | 94.25 | 30.58 | 50.16 |
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反映本部門使用當年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數和使用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實際支出數(包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財政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局本級和1個獨立核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支出口徑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90.14萬元,比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593.1萬元減少202.9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5年決算數167.6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211萬元減少43.31萬元。主要原因:因公出國(境)人次減少;2015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個、因公出國(境)38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4.41萬元,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完善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財政管理體制培訓”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5年決算數2.9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25萬元減少22.06萬元。主要原因:公務接待減少。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上級單位及外省市等財政業務往來。公務接待12批次,公務接待359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219.5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357.1萬元減少137.5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5年決算數0萬元,2015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主要原因:2015年無公務用車購置費發生。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219.5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357.1萬元減少137.59萬元,主要原因:公車改革政策影響以及厲行節約壓縮車輛運作維護費支出。2015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44.5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94.2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0.5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0.16萬元。2015年實有公務用車9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41萬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3302.46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5年北京市財政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4005.5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89.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815.7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005.5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92669.88萬元,其中:汽車91輛,2125.23萬元;單價200萬元以上的設備15台(套),5651.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