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園林綠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制定園林綠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園林專業規劃和綠地系統詳細規劃,並組織實施。
組織、指導和監督本市城鄉綠化美化、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等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防沙治沙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園林綠化重點工程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生態林的建設、保護和管理;組織、協調重大活動的綠化美化及環境佈置工作。
承擔管理和保護本市森林資源的責任;組織編制林木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負責森林資源的調查評估、動態監測、統計分析等工作;指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和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依法調處林權糾紛。
組織制定本市園林綠化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擬訂公園、自然保護區(本規定中自然保護區指森林和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及濕地保護體系,下同)、風景名勝區等建設標準和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古樹名木保護等級標準;負責市級(含)以上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工作。
承擔保護本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責任;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工作;依法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林木、綠地有害生物的監測、檢疫和防治工作。
承擔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本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擬訂森林防火規劃和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和撲救隊伍建設;承擔北京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北京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負責本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
負責本市公園、風景名勝區的行業管理;組織編制公園、風景名勝區發展規劃,監督、指導公園、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公園、風景名勝區資源調查和評估工作。
依法負責本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
研究提出本市林業産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負責林果、花卉、蜂蠶、森林資源利用、林木種苗等行業管理。
擬訂本市園林綠化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相關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和推廣;負責園林綠化信息化的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林業碳匯工作;負責園林綠化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負責本市園林綠化的普法教育和宣傳工作。
承擔首都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首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組織實施評比表彰工作。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2014年納入年度部門決算的行政事業單位33個,具體為: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機關、北京市林業工作總站、北京市林業種子苗木管理總站、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森林公安局、北京市園林綠化執法監察大隊、北京市林業保護站、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自然保護區管理站、北京市水源保護林試驗工作站、北京市林業勘察設計院、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幹部學校、北京市園林綠化宣傳中心、北京市蠶業蜂業管理站、北京市林業基金管理站、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資訊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物資供應站、北京市林業碳匯工作辦公室、北京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直屬森林防火隊、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離退休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食用林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大東流苗圃、北京市溫泉苗圃、北京市黃垡苗圃、北京市蠶種場、北京市八達嶺林場、北京市西山試驗林場、北京市十三陵林場、北京市共青林場、北京松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首都綠色文化碑林管理處、北京市天竺苗圃和北京市園林綠化品質監督站。
二、2015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179433.6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66819.65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278.18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12335.80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41321.2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4.71%;事業收入12351.3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4%;經營收入9130.3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5%;其他收入4016.7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39%。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43431.2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3505.4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3.36%;項目支出108439.8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5.6%;經營支出1485.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03%;
2015年結餘分配7458.21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28544.20萬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8463.1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338.24萬元,佔本年財政支出的0.26%;科學技術支出50萬元,佔本年財政支出的0.0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948.60萬元,佔本年財政支出的2.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72.18萬元,佔本年財政支出的0.48%;節能環保支出1401.1萬元;佔本年財政支出的1.09%;農林水支出112073.39萬元,佔本年財政支出的87.24%;援助其他地方支出10979.58萬元,佔本年財政支出的8.5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338.2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29.45萬元,下降8%。其中:
“進修及培訓支出”(款,下同)2015年度決算338.2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29.45萬元,下降8%。主要原因:進一步壓縮培訓經費。
2、“科學技術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50萬元,與2015年年初預算一致。其中: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2015年度決算5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一致。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5年決算2948.6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長210.7萬元,增長7.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5年決算2948.6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長210.7萬元,增長7.7%。主要原因:退休人員工資調整。
4、“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類)2015年決算672.1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144.7萬元,下降17.71%。其中:
“醫療保障支出”(款)2015年決算672.1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144.7萬元,下降17.71%。
5、“節能環保支出”(類)2015年決算支出1401.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401.1萬元,增加100%。其中:
“天然林保護支出”(款)2015年決算支出4.9萬元,比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4.9萬元,增加100%。
“風沙荒漠治理”(款)2015年度決算1396.2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396.2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開展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建設。
6、“農林水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112073.3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44082.03萬元,增長64.83%。其中:
“農業”(款)2015年度決算78.82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78.82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監控設備更新。
“林業”(款)2015年度決算107344.6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39353.31萬元,增長57.88%。主要原因:開展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等。
“農業綜合開發”(款)2015年度決算4650.0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465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開展土地治理和産業化經營。
7、“援助其他地區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10979.5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20.42萬元,下降0.18%。其中:
“農業”(款)2015年度決算10979.5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20.42萬元,下降0.18%。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84.4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城鄉社區支出184.4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184.4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84.46萬元,增長100%。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5年度決算184.4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84.46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開展京津風沙源工程。
五、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7369.74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及説明
單位名稱: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單位:萬元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用 | 公務接待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 |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 ||||||||
小計 | 公務用車加油 | 公務用車維修 | 公務用車保險 | 其他 | |||||
2015年預算 | 509.35 | 69.10 | 15.25 | 0.00 | 425.00 | 211.35 | 68.15 | 68.15 | 77.35 |
2015年決算 | 459.07 | 67.95 | 6.54 | 0.00 | 384.58 | 153.86 | 123.42 | 64.62 | 42.68 |
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反映本部門使用當年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數和使用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實際支出數(包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所屬3個行政單位、19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支出口徑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59.07萬元,比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509.35萬元減少50.2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5年決算數67.9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69.1萬元減少1.15萬元。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學習交流可持續森林經營和保護經驗、學習交流森林修養和森林療法經驗、城市林業和節水集雨型綠地林地培訓、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學習交流森林多功能經營技術和生物防治措施、園林綠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合作、增彩延綠科技支撐項目合作、森林資源多功能利用項目、簽訂森林體驗教育合作項目等方面,2015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3個、3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25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5年決算數6.5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15.25萬元減少8.71萬元。主要原因:進一步壓縮公務接待費。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林業技術推廣、森林資源管理、林業執法與監督、林業有害生物、林業對外合作與交流等。國內公務接待150批次,國內公務接待1255人次;國(境)外公務接待15批次,國(境)外公務接待6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446.2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484.72萬元減少38.4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5年決算數0萬元。主要原因:暫停一切公務用車購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446.2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484.72萬元減少38.43萬元,主要原因:實行公開改革,部分車輛封存,減少公務用車相關支出。2015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70.9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45.0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83.5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47.22萬元。2015年實有公務用車14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3.05萬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193.03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5年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5591.3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1408.7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1013.84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168.7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3801.0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3.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612.1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3.58%。
三、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10029.31萬元,其中:汽車292輛,6668.45萬元;單價200萬元以上的設備14台(套),7189.45萬元。
四、大額專項資金執行情況
2015年我局無此項資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