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2015年部門預算説明
一、基本情況
(一)部門所屬單位情況,單位性質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1〕20號),2001年原地礦部北京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更名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是負責管理本市地質勘查工作的直屬事業單位。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所屬9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本級、北京市地質調查研究院、北京市地質研究所、北京市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北京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北京市地質工程設計研究院、北京市地質工程勘察院、北京市地質勘察技術院、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綜合服務中心。其中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局本級、北京市地質調查研究院、北京市地質研究所、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北京市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北京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餘均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人員情況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行政編制0人,實際0人;事業編制1862人,實際1308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74人。
離退休人員2117人,其中:離休30人,退休2087人。
(三)部門職責
1.承擔本市礦産地質勘查、區域地質調查、水文地質勘查、環境地質和地質災害調查、專項防治及地質環境保護、監測的具體技術性、事務性工作;負責礦業開發和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前期地質勘查工作。
2.負責引進、推廣地質調查和礦産勘查的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組織礦産勘查方面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攻關。
3.參與本市地質環境監測工作規範和技術標準的研究工作。承擔本市地質環境監測數據和資料的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
4.承擔地下水資源勘查、評價、監測、分析的具體工作;負責地下水人工排水和回灌的技術性工作。
5.負責所屬地質隊伍的管理及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負責地勘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6.承擔北京地區地質行業特種職業技能的認定工作。
7.負責地質勘查、礦業開發方面的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
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5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5年收入總體情況
2015年收入預算65018.50196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6994.43827萬元;其他資金34884.520823萬元(其他資金比2014年31305.378958萬元增加3579.141865萬元,主要是由於地勘行業受市場環境影響較大,影響事業收入的不確定因素較多。根據目前情況進行市場預測2015年事業收入會較2014年增加);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3139.542873萬元。
(二)2015年支出總體情況
2015年支出預算65018.501966萬元,其中:
1.基本支出預算36943.23438萬元
基本支出預算36943.23438萬元,佔支出預算的56.82%,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7544.99831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5091.23726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306.998802萬元。比2014年34139.755318萬元增加2803.479062萬元,增長8.21%,增長的原因為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增長、職工崗位晉級及變動等。
2.項目支出預算28075.267586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28075.267586萬元,佔支出預算的43.18%,包括2015年預算項目支出24935.724713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項目支出3139.542873萬元。比2014年21269.22364萬元增加6806.043946萬元,增長32%,增長原因為2015年新增北京市土壤地質環境監測網運作198.64萬元、事業支出(地勘行業市場支出)增長3478.901073萬元及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項目支出3139.542873萬元等。項目支出主要是為北京市城市發展和安全服務的項目經費等。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5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主要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地質災害防治
北京市地面沉降監測系統年運作等。
(二)地質及礦産資源調查
北京市平原區地下水環境監測網年運作、淺層地溫能利用監測站點運作維護、北京市土壤地質環境監測網運作等。
(三)國土資源調查
北京市淺層地溫能資源可持續利用研究及示範工程建設、北京市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系統建設項目、北京市地下空間資源調查評價及關鍵技術研究、地勘行業市場支出等。
(四)事業運作
部門2015年度工作會、技術交流、玻璃地球建設技術研究及資訊化技術合作、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技術合作、地質環境、災害調查監測預警應用技術及地質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平臺資訊化建設培訓、地下水及地面沉降監測資訊系統技術合作洽商及相關培訓、高精度土壤地質環境監測技術洽談等。
(五)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網際網路接入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