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託,現將北京市2015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提請市第十四屆人大第四次會議審議,並請市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一、2015年預算執行情況
2015年,全市財政工作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支援下,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主動適應新常態下的發展規律,注重在疏解功能中謀求發展,以抓好財源建設夯實收入基礎,以優化支出結構服務全市大局,以深化財稅改革激發發展活力,全年預算執行情況良好。
(一)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
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723.9億元,同口徑增長12.3%,完成調整預算的103.8%,超預算主要是“營改增”擴圍改革暫未實施等因素;加中央返還及補助等收入1976.4億元,收入合計6700.3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278.2億元,增長24.9%,完成調整預算的102.0%;加上解中央等支出1422.1億元,支出合計6700.3億元。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642.4億元,同口徑增長13.4%,完成調整預算的106.6%。加中央返還及補助221.7億元、區上解319.4億元、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35.3億元、地方政府債券收入734.2億元、調入資金280.4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30.0億元,收入合計4363.4億元。
2015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超收財力242.9億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超收163.7億元,政府性基金結餘劃轉一般公共預算37.7億元,實際上解中央資金較預算減少22.8億元,區增加上解資金等18.7億元。市級超收財力全部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截至2015年末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餘額為360.9億元。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484.0億元,增長21.1%,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支出68.5億元、對區體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809.3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還本315.7億元、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支出323.5億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362.4億元,支出合計4363.4億元。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
需要説明的是,經國務院批准,2015年北京市自發自還地方政府債券1178億元(其中:新增債券172億元,置換債券1006億元),已按要求分類列入預算,並經法定程式報市人大常委會批准調整了2015年市級預算,主要用於京津冀協同發展、城市道路建設、農林水等方面。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全市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028.4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9.3%;加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等收入1395.8億元,收入合計3424.2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257.8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11.9%;加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等支出1166.4億元,支出合計3424.2億元。
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622.2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28.9%,超收139.4億元(全部結轉下年使用),主要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超收等。加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477.4億元、區上繳農田水利建設等資金20.8億元、專項債務收入443.8億元,收入合計1564.2億元。
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689.7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加調出轉入一般公共預算資金268.6億元(包含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將政府性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結餘超當年收入30%部分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以及區上繳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等),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支出443.8億元、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162.1億元,支出合計1564.2億元。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
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61.3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4.2%;加上年結轉收入3.5億元,收入合計64.8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61.4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加結轉下年使用等支出3.4億元,支出合計64.8億元。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54.2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4.2%,超收2.2億元(全部結轉下年使用),主要包括:利潤收入超收1.0億元、股利股息收入超收0.7億元、收回資金0.5億元。加上年結轉收入0.7億元,收入合計54.9億元。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52.7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加結轉下年使用2.2億元,支出合計54.9億元。
(四)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2653.9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6.8%;加上年結餘收入2762.6億元,收入合計5416.5億元。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1896.3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5.7%。年終結餘3520.2億元。
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2564.0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7.2%,超收171.5億元,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超收108.1億元,失業保險基金超收8.5億元,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超收47.9億元,工傷保險基金超收3.5億元,生育保險基金超收2.9億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超收0.6億元。加上年結餘收入2636.9億元,收入合計5200.9億元。
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1821.4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5.8%,主要是實際領取生育、工傷、基本醫療等保險待遇的人數略低於預期。年終結餘3379.5億元。
2015年市級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分別在《北京市2015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預算(草案)》(以下簡稱《預算草案》)、《關於北京市2015年預算執行、2016年預算安排及財政管理與改革情況的説明》(以下簡稱《預算説明》)中進行了解釋。需要説明的是,上述數據是根據預算執行情況初步匯總的,在地方財政決算編成後,還會有所變化。
(五)2015年預算執行效果
1.財政收入品質穩步提高
增收動力發生轉換,金融、資訊服務、科技服務三大行業合計增收貢獻率42.5%,現代服務業替代傳統服務業成為增收新動力;現代製造業規模以上企業收入佔二産收入的比重(42.1%)較上年提高2.3個百分點,工業收入結構在轉型發展中呈現積極變化。創新引領特徵初顯,全市戰略性新興産業財政收入完成959.9億元,高技術服務領域中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收入保持30%以上增速,增勢向好。主體財源較為穩固,增值稅等四大主體稅種佔稅收收入比重(79.9%)較上年提高1.8個百分點;總部企業、六大高端産業功能區企業上繳稅收佔比分別保持在四成和三成左右,支撐作用穩定。
2.保障城市高效安全運作
改善交通出行環境535.6億元。推動實施38項疏堵項目,保障微迴圈和支路網建設;支援道路橋梁維護、公交站臺改造、西三環輔路拓寬改造等工程實施,保障公共交通順利運營;完善公共自行車租賃服務系統;落實地鐵14號線等軌道交通建設資金等,提升交通運輸承載能力。
保障城市正常運轉358.9億元。落實電氣熱等補貼政策,解決15萬戶困難居民供暖問題;加強城市維護,保障城市照明、橋梁改造和道路清潔資金;推動平安北京建設,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加大執法辦案、裝備配備投入,為市和區食品藥品檢驗機構、322個食品藥品監管所和500個社區監測點購置檢驗檢測設備等。
加快核心區和城鄉結合部建設94.3億元。支援核心區老舊小區改造、世界城市示範區建設等項目,推進核心區基礎設施建設;支援城鄉結合部環境整治,促進重點區域改造升級、支援南部四區結合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促進環境改善等。
3.支援環境承載能力提升
大氣污染治理投入134.0億元。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核心,支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實施;繼續壓減燃煤,推動燃煤污染防治,支援農宅抗震節能改造;加大新能源汽車、雙源無軌電車補助投入,支援淘汰老舊機動車;保障工地揚塵管理和渣土車運輸管理工作開展等。
水環境建設投入109.2億元。落實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支援污水管線新建改造;加快密雲水庫調蓄工程、南水北調配套工程項目建設;實施中小河道治理,做好城市節水、防汛抗旱工作等。
綠化工程投入94.2億元。提高城市一、二道綠隔和“五河十路”綠色通道補助政策標準;支援完工11萬畝平原造林任務;保障森林濕地恢復、西部礦山關停地區生態修復工程建設;落實城市綠地、公園建設運維資金;開展“增彩延綠”科技創新工程等。
重點區域環境整治投入33.9億元。支援環境建設市級重點項目順利實施,推進重點區域環境整治;保障架空線入地改造工程資金需求等。
垃圾處理投入15.6億元。落實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支援南宮生活垃圾焚燒廠、迴圈經濟産業園再生能源發電廠運轉,加快阿蘇衛垃圾處理設施等項目進程,推動生活垃圾、醫療廢棄物等垃圾無害化處理等。
4.加快推進創新驅動發展
加快國家科技創新中心建設225.4億元。落實中關村自主創新示範區科技創新發展資金,支援中關村企業改制上市並購,促進科技優秀傑出人才聚集,優化創新環境;推動新一代資訊技術、軌道交通領域的技術創新及應用,支援生物醫藥、新能源等領域形成新興産業集群,加快創新成果産業化等。
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127.7億元。設立“高精尖”産業發展基金,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支援企業通過兼併重組實現優化調整;推動汽車、軟體等産業加快發展;鼓勵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等。
支援産業提質增效100.8億元。推動製造業企業向“雲製造”、整合式製造方向發展;設立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基金,支援啟動一站式社區商業設施建設,引導家政等生活性服務企業發展離線商務模式,促進電子商務集群發展;支援文化創意、旅游等産業項目落地,提升産業效益等。
5.持續加大民生福祉投入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126.1億元。重點支援完成6.1萬戶棚戶區改造,支援相關區域開展環境整治,推動保障性住房開工建設,繼續實施老舊小區綜合改造等。
公共文化體育事業發展資金70.2億元。落實文物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政策,支援“三館一站”免費開放等公共文化項目;統籌城鄉文化、體育設施佈局,推動群眾文化活動中心、體育生活化社區建設等。
教育改革發展資金248.2億元。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支援城鄉中小學辦學條件達標,擴大學前教育學位供給;保障“北京高等學校高水準人才交叉培養計劃”實施,支援8.2萬人享受助學金等資助政策,促進高校合作及資源共用;強化職業院校基礎應用學科建設,改善實訓環境和條件等。
醫療衛生投入74.7億元。健全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支援重點醫院遷建改造工程;為5家公立改革試點醫院落實新型財政補償機制,支援公立醫院改革和發展;保障國家免疫規劃、婦幼保健工作開展,支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提升和中西醫結合事業發展。
社會保障和就業政策資金112.1億元。落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床位運營資助政策,建設58家街(鄉、鎮)養老照料中心;支援六項社保待遇標準上調10%左右;實施大學生、特殊人群就業促進計劃,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等政策惠及學生近5000人;推進退役安置、殘疾人事業及福利機構建設。
三農發展資金60.0億元。建設節水農業,推動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落實23類農業政策性保險等政策;完善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加快美麗鄉村、小城鎮建設。
對口援助資金19.2億元。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繼續對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內蒙古和湖北等地區發展。
6.促進優化區域協同發展格局
支援交通、生態、産業三個領域率先突破171.2億元。推進北京新機場主體工程開工建設,加快京沈客專徵地拆遷進程,支援京臺高速進場施工;保障京冀生態水源保護林完成10萬畝建設任務,支援永定河綠色生態帶、張承水資源環境治理合作項目等推進;再次注資北京京冀協同發展産業投資基金,支援其設立曹妃甸、首鋼園區等子基金,累計撬動社會資本108億元。
推動非首都功能疏解63.2億元。落實326家一般製造和污染企業關停退出補助政策;支援北京城市學院部分遷入順義新校區等院校疏解,保障天壇醫院遷建等工程順利實施;支援行政副中心建設等。
(六)推進財稅改革及落實市人大決議情況
認真落實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決議,以及市人大財經委的審查意見,積極探索,大膽實踐,財稅改革取得新的進展。
1.預算管理體系進一步健全。頂層設計預算管理制度。出臺本市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二十六條實施意見;精心組織市人大“落實預演算法,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議案辦理,明確了2016-2020年預算管理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實施大額專項資金管理改革。以科技、文化、養老、中關村、工業、旅游6項資金為試點(涉及資金206.4億元),打破原來固化的支出格局,將産業資金整合納入新設立的北京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規範管理,將部門履職等資金回歸部門預算管理。打通“三本預算”統籌使用通道。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8項政府性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制定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一般公共預算比例、2020年達到30%的實施方案;取消教育等重點支出與財政支出增幅或GDP掛鉤,按照支出政策和實際需要統籌保障資金。發揮轉移支付制度導向激勵作用。研究本市改革和完善市對區轉移支付制度的意見,在教育、農業領域啟動市以下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試點研究;研究財政轉移支付與人口調控任務掛鉤機制、對産業轉型發展的引導政策,建立通過基金吸引金融資本共同建設行政副中心的投入機制,形成市區保障合力。
2.財政政策手段進一步創新。引入社會資本力度加大。制發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研究吸引社會資本參與PPP的財政扶持政策,推動興延高速等5個項目納入財政部第二批示範項目名單,涉及總投資1216.8億元。政府採購及購買服務範圍擴大。明確政府採購支援京津冀協同發展、“中小微”企業發展的重點項目,探索構建准入門檻、技術標準等相對統一的京津冀聯合採購大市場。編制完成2016-2017年市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比上年增加10項服務事項;組織制定文化等領域的政府購買服務實施方案,推動實施大學生培訓指導等一批示範項目。政府引導産業發展模式創新。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關係,整合現有市政府以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投入的産業資金,統籌設立北京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引入專業管理團隊對基金實施市場化運作,引導撬動社會資本投入符合首都戰略定位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公用事業補貼改革縱深推進。實施地面公交補貼機制改革,根據地面公交事權目錄清單,劃分政府與企業的保障責任,嚴格限定補貼範圍;推動中心城區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服務協議簽訂,實現財政運營補貼方式向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轉變;明確軌道交通補貼機制改革思路,探索提升公共服務供給效率的有效路徑。
3.預算執行約束進一步強化。盤活存量體現力度。通過收回以前年度資金,撤銷財政專戶的方式,積極盤活存量資金用於全市重點項目,截至2015年底,全市財政存量資金較2014年底降低89.4%;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強化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支出管理,建立約談考核通報制度,提升預算執行的均衡性和效益性;累計開展七期國庫現金運作,降低庫款規模、增加政府收益。收支監控更加嚴格。納入非稅收入收繳改革範圍的單位增加到960家;市級近1400家預算單位全部實行電子化支付管理,全市194個鄉鎮全部納入集中支付範圍,確保預算資金安全高效支付。強化部門內控制度。市屬148家一級行政事業單位和16個區全部啟動內部控制規範的實施工作,防範經濟活動風險。
4.重點改革任務進一步落地。政府性債務管理不斷完善。出臺本市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完善債務管理工作機制,成功發行1178億元地方政府債券,並全部納入預算管理。中期財政規劃管理正式啟動。編制市級2016-2018年中期財政規劃,市水務局、市教委等12家單位試點編制2016-2018年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提高預算前瞻性。績效評價力度繼續加大。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和事前績效評估資金規模分別比上年增加36.4%和21.1%;對當年績效評價結果為“一般”以下的部門,相應扣減其下年度預算控制數;對百萬畝平原造林工程開展財政政策績效評價。競爭性配置試點範圍擴大。選擇34個項目開展財政資金競爭性配置試點,以競爭公開的方式促進資金科學分配。“營改增”改革試點穩步推進。“營改增”試點改革企業戶數達到62.4萬戶,約97%的試點納稅人稅負下降或持平,進一步激發市場經濟活力。
5.法治透明預算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預決算資訊透明度提高。建立公開口徑、格式、時間、方式“四統一”的公開機制;2015年,公開當年部門預算的部門由2014年的98家增至118家,公開上年部門決算的部門由2014年的88家增至119家;首次實現按照經濟分類科目公開基本支出,並按地區、按項目公開市對區轉移支付資訊。接受監督更加深入。參與重點預算項目事前績效評估的代表、委員人數比上年增加59人;依法履行預算調整程式,將新增及置換債務等重大事項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全年配合各級審計部門開展審計任務10余項,認真落實審計意見並積極整改。
各位代表,冷靜審視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我們清醒地看到,財政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體現在:財稅改革進程與政府職能轉變、利益格局調整、配套政策銜接等多種因素交織,使得改革任務更加複雜艱巨;稅制改革步伐加快、新常態下經濟增速放緩以及部分傳統産業退出,使得本市稅源結構面臨深度調整;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尚需理順,政府資金引導金融資本、産業資本仍有“越位”和“缺位”之處,厘清政府與市場的職責邊界是一項長期任務。此外,審計、財政監督及績效評價過程中也發現,部分領域年初預算下達率偏低、資金使用效益不高,部分預算管理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預算編制執行不規範等問題依然存在。下一步,我們將高度重視,繼續採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五年來,在首都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帶動下,本市財政收入年均增速達到14.9%,以金融業等現代服務業為主體的第三産業財政收入比重穩定在八成以上,財政收入呈現“質優、速穩”的發展態勢。開源節流的理財觀念得到貫徹,“三公”經費規模較2011年下降27.5%,教育、醫療等民生支出佔比提高到八成以上,有效推動了棚戶區改造、新機場建設、人口調控等一系列重大任務順利實施,財政支出結構呈現優化。財稅改革着眼服務全局,一是稅制改革釋放了經濟活力,2012年“營改增”改革以來累計減稅1037億元,一系列對小微企業和居民的稅費減免優惠政策落地,減輕了企業和個人負擔;二是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創新了政府資金保障方式,全口徑預算體系初步建立,政府性債務逐步納入預算管理,中期財政規劃啟動試編,預決算信息公開範圍不斷擴大,預算績效管理深度拓展,預算管理制度日趨完善;三是財政體制運作效能進一步提高,財政轉移支付與區人口調控、産業轉型的掛鉤機制初步建立,一般性轉移支付佔比穩步提高,對市區協同發展的帶動作用進一步增強,為實施好“十三五”規劃奠定了基礎。
展望“十三五”,財政工作將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市委十一屆八次、九次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把握好國家戰略、首都發展與財政職能之間的關係,向統籌、改革、監管要效益,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發揮好治理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統籌稅收、非稅、債務等收入來源,在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培育新興財源,特別是結合中央關於稅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加強政策研究,摸清家底,研判影響,做好改革銜接準備,促進財政收入可持續增長;完善財政政策體系,加強財政支出政策研究,合理配置財政資源,形成與補齊發展短板、提升城市品質等發展任務相契合的支出保障格局;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全面落實本市預算管理制度改革重點任務,在明確事權和支出責任的基礎上完善市與區財政管理體制,積極構建符合首都特色的地方稅體系,為本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提供物質基礎和制度保障。
二、2016年預算草案
(一)2016年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
《國務院關於編制2016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的通知》要求:收入預算編制要實事求是、積極穩妥;支出預算要量入為出、盤活存量、用好增量;積極推進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將地方政府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預算管理與資産管理緊密結合;加大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力度;更好發揮財政資金對民間投資的拉動作用。
2016年本市財政工作和預算編制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改革開放,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堅持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加快疏功能、轉方式、治環境、補短板、促協同,着力加強結構性改革,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保持經濟運作在合理區間,維護首都社會和諧穩定。財政工作緊緊圍繞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奮鬥目標,按照把握問題導向、補齊發展短板的基本思路和工作着力點,突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資金供給方向、方式和效率提出的新要求,努力把握財政收支的平衡點,統籌資金向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等重點任務凝心聚力;創新財政投入方式,發揮財政政策對社會資本的導向作用,促進市場機制在配置資源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強化“政府主導、各方共擔”的多渠道民生保障機制,促進民生事業發展;全面落實《預演算法》要求,推動建立“錢責、事責、權責”相統一的財政制度體系,為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提供助力,為全市實現“十三五”開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2016年收支預算的總體安排
1.一般公共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1)收支安排主要考慮因素
收入方面。從有利因素分析:一是經濟發展奠定基礎。2016年全市地區生産總值預計增長6.5%,繼續保持平穩增長,為財政增收奠定基礎。二是改革措施提供保障。簡政放權等多項改革逐步理順政府與市場關係,市場主體創新創業活力增強有利於財政收入穩定增長。三是財源格局支撐穩定。我市産業功能區及總部企業發展總體保持穩定,科技、資訊、商務等現代服務業發展較快且極具潛力;隨着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等各項措施逐步落實,多點支撐的收入格局將有利於收入平穩增長。從不利因素分析:一是宏觀經濟運作仍存在下行壓力。世界經濟在深度調整中曲折復蘇,國內經濟仍面臨産能過剩等嚴峻挑戰,本市經濟發展尚處於轉方式、調結構過程中,經濟下行壓力會傳導至財政收入領域。二是財稅政策調整會帶來減收影響。初步測算,如果2016年二季度全面推開“營改增”改革,將拉低全市財政收入增幅約3.6個百分點。
支出方面。按照2016年收入預期增長水準,根據中央對本市、本市對區的財政體制關係,結合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能力,並考慮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對口援建任務等新增或重大支出需求,綜合測算2016年財政支出規模。
(2)收支安排總體情況
按照積極穩妥、留有餘地、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原則,綜合考慮影響收支的經濟、政策、改革等因素,運用計量經濟模型等多種方法進行測算,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安排情況如下:
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期5031.0億元,增長6.5%以上;加中央返還及補助等收入886.0億元,收入合計5917.0億元(不含自發自還地方政府債券)。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674.2億元,增長7.5%;加上解中央等支出242.8億元,支出合計5917.0億元。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期2838.5億元,增長7.4%;加中央返還及補助278.0億元、區上解341.5億元、調入資金21.0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劃入8.2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88.8億元,收入合計3776.0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765.0億元,增長11.3%;加上解中央支出76.5億元、對區體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861.5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還本73.0億元,支出合計3776.0億元。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
2016年市級預備費安排50.0億元,佔市級預算支出的1.8%,符合《預演算法》1%-3%的要求。
2016年市對區轉移支付預算安排1157.1億元,較2015年執行數增長0.6%。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861.5億元,增長6.5%,佔比74.4%,符合中央關於佔比超過60%的要求;專項轉移支付295.6億元,下降13.3%,主要是清理、整合、歸併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壓縮專項轉移支付規模。市對區轉移支付預算安排的具體情況在《預算草案》中進行了解釋。
2016年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6.91億元,較2015年預算降低16.4%,主要是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等工作要求,嚴格控制行政成本,大力壓縮“三公”經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1.52億元,與2015年預算持平;公務接待費0.35億元,較2015年預算降低43.5%;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5.04億元(其中:購置費0.05億元、運作維護費4.99億元),較2015年預算降低17.8%,主要是按照本市公車改革統一部署,對封存車輛不再安排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預算。
2.政府性基金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全市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預期1232.7億元,下降39.2%;加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403.1億元,收入合計1635.8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543.9億元,下降31.6%;加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等支出91.9億元,支出合計1635.8億元。
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預期412.8億元,下降33.7%,主要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轉入一般公共預算、土地收入較上年有所下降;加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162.2億元、區上解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收入34.9億元,收入合計609.9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584.3億元,下降15.3%,主要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轉入一般公共預算;加調出資金21.0億元、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4.6億元,支出合計609.9億元。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平衡。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期50.9億元,下降17.1%;加上年結轉收入3.1億元,收入合計54.0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44.7億元,下降27.2%;加調出資金9.3億元,支出合計54.0億元。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期43.3億元,下降20.1%,主要是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不再注入國資預算(剔除此因素,同口徑增長2.1%);加結轉收入2.2億元,收入合計45.5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37.3億元,下降29.3%,主要是按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平衡的原則安排相應支出;加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預算8.2億元,支出合計45.5億元。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平衡。
4.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預期3274.5億元,增長23.4%;加上年結餘收入3520.2億元,收入合計6794.7億元。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2630.3億元,增長38.7%。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年終結餘4164.4億元。2016年社會保險基金收支較2015年增長較快主要是新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
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預期3177.9億元,增長23.9%,加上年結餘收入3379.5億元,收入總計6557.4億元。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2547.0億元,增長39.8%。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年終結餘4010.4億元。
2016年市級預算安排的具體情況在《預算草案》及《預算説明》中進行了解釋。
2016年預算年度開始後、預算草案提交市人代會批准前,參照2015年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安排必須支付的支出如下:2016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部門基本支出、項目支出114.5億元;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0.1億元;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無支出;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122.3億元。
(三)統籌聚焦,服務發展,為“十三五”開篇佈局提供保障
2016年,抓住“十三五”開局之年的有利時機,加強財政資金統籌,明晰支出邊界,做到有保有壓,注重花錢買機制,統籌財政政策資金聚焦服務五大領域,推動重點發展任務落地:
1.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建設和諧宜居之都,安排資金549.5億元。
主要支出政策包括:增加水資源水環境建設投入,支援新一輪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三年計劃實施,引導首都水環境治理産業聯盟企業設立技術創新和産業發展基金;落實“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對減煤換煤、清潔能源改造給予獎勵、補助,保障大氣污染治理各項措施落地;提高垃圾産生區對輸入區的補償標準,提升垃圾處理能力;加大綠化隔離地區拆遷騰退、綠化建設資金保障力度,支援城市森林、郊野公園和公共綠地建設,保障平原地區綠化、“增彩延綠”等生態工程開展。具體投向:
水資源保護,安排資金176.2億元。主要保障南水北調中線調水和應急備用調水,促進節水與水資源保護,支援節水型社區創建;支援污水處理設施改造與運作維護,推進再生水工程建設;落實供排水企業運營補貼等。
大氣污染治理,安排資金165.4億元。主要用於繼續實施空氣治理各項措施,支援核心區煤改電、農村地區減煤換煤;保障電氣熱補貼,推動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支援機動車污染防治,積極推廣新能源車;加強工業污染防治、揚塵污染治理;推進節能技術改造等。
城鄉綠化美化,安排資金187.9億元。主要用於山區生態林建設、平原造林、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等重點工程支出,實施市級綠道養護;支援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加強重點區域市容環境景觀品質建設等。
完善垃圾處理體系,安排資金20.0億元。主要用於支援建設焚燒廠、綜合處理廠等,推進生活垃圾處理、餐廚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理;保障阿蘇衛垃圾處理設施等重點項目建設。
2.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破解城市發展難題,安排資金1001.4億元。
主要支出政策包括:推動《北京市緩解交通擁堵總體方案(2015-2020)》實施,做好軌道交通專項資金的籌措工作,實施交通擁堵工程改造,推進駐車換乘停車場設施建設等;提升城市安全,維護市場秩序,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大重大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城市正常運轉;落實本市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全面推進社會建設的意見,促進基層公益事業發展等。具體投向:
交通環境建設安排資金530.2億元。主要用於地鐵3號線、16號線、8號線三期等軌道交通建設,支援軌道交通固定資産更新改造;落實地面公交、軌道交通補貼;保障城市道路新建、微迴圈道路建設、道路橋梁養護及大修改造等重點支出;加大對居民停車設施升級改造及智慧化管理的資金投入等。
公共安全安排資金229.3億元。主要是增加食品藥品抽檢及快檢儀器購置、實驗室改造、執法辦案資金投入,支援金融市場非法集資監管,保障市場價格穩定;推動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加大反恐防暴保障力度;支援公共交通運輸系統安全建設,保障防汛和地質災害隱患工程治理。
城市運轉安排資金241.9億元。主要用於加快城市建設,保障城市道路設施、市政設施維護,以及道路環衛作業、景觀照明等資金需求;支援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統建設和維護;保障糧食儲備;推進城市社區公益事業發展等。
3.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安排資金774.2億元。
重點支出政策包括:落實《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加大對居家養老服務領域發展投入力度;整合完善養老事業發展的財政保障政策,建立與老齡人口增長趨勢聯動的財政投入機制;繼續推進政府購買醫療衛生服務,研究建立與醫療價格改革、成本控制相銜接的財政保障政策;將醫療衛生等民生保障資金向遠郊區、基層單位及薄弱領域傾斜;落實農村土地承包確權登記等涉農補助政策,支援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等。具體投向:
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資金122.7億元。主要用於推進棚戶區改造,支援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發放低收入家庭住房補貼資金等,促進改善居民居住條件。
養老、社保、就業安排資金142.0億元。主要用於支援居家養老服務標準編制、設施普查、人才培養課程設計,落實養老照料中心建設補助、95周歲及以上高齡老年人醫療補助等政策性資金,探索通過基金運作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共同支援養老産業發展,支援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院建設開辦;支援退役安置、困難群體接濟救助工作開展,保障市屬離休幹部醫藥費和生活補貼;扶持就業創業等。
教育安排資金258.7億元。主要用於擴充普惠性學前教育學位供給,促進幼兒園辦園條件達標;支援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推動高中優質教育資源統籌,充分發揮中央在京高校附中優質資源作用;支援中等職業院校辦學條件改善和學生公共實訓基地建設;落實北京高校高精尖創新中心建設計劃、高水準人才交叉培養計劃,統籌北京地區高校教育與科技資源;注重教育軟實力提升,支援各級各類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綜合素質。
醫療衛生安排資金78.7億元。主要用於市屬醫院修繕改造與設備更新;擴大公立醫院改革試點;落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對各區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進行補助;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加大院前急救服務體系建設力度;完善康復護理體系;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等。
文化體育事業安排資金77.1億元。主要用於推動基層公共文化建設,支援文物及歷史文化保護;開展文博會、國際音樂節等文化交流活動;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加快推進宗教房産政策落實;保障北京冬季奧運會順利籌辦;支援三大球建設,以及全民健身活動場館、體育生活化社區建設等。
農業安排資金60.3億元。主要用於推動農業綜合開發,開展農業普查,落實山區搬遷補助,加強清潔小流域建設,支援綠色示範農業建設和高新技術農業發展,落實新農村建設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性農業保險、菜田補貼等;支援經濟薄弱地區及少數民族鄉村建設發展。
對口支援安排資金34.7億元。主要用於對口幫扶西藏、青海、新疆、內蒙古等地區建設。
4.支援創業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安排資金459.6億元。
主要支出政策包括:完善科技經費保障政策,優化科技經費投入結構,支援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推進“高校十條”、“京科九條”政策落地,加大科技創新領域股權並購政策引導及財政後補貼力度;促進文化體制機制改革、文化創意産業發展及對外文化交流;對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給予預留份額、信用擔保等政策,為創業人群提供創業資助;支援“網際網路+”行動方案、提高生活性服務業品質行動計劃實施,落實金融業及外經貿發展扶持政策,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具體投向:
推動創業、創新,安排資金287.8億元。主要支援科技創新活動開展,鼓勵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等前沿技術研究,促進G20工程等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落地,推動電子資訊、裝備製造等領域形成新興産業集群;支援文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實施文化精品和品牌戰略,推動文化走出去,促進文化創新發展;企業戰略重組,扶持文化創意産業項目;為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增資,引導社會資本支援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落實留學人員在京創辦企業補助政策等。
培育新興産業,安排資金63.4億元。主要用於優化提升工業産業發展環境和高精尖産業重點項目建設;增資“高精尖”産業發展基金,推動工業園區産業技術研發,推動智慧製造、雲計算、大數據企業兼併重組,引導社會資本提升工業信息化水準;落實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支援政策,推動石景山區國家服務業改革試點區建設,提升生活性服務業品質,促進現代物流體系公共服務平臺升級,推動傳統企業向應用電子商務轉型,拓展科技服務業市場空間等。
拉動需求引擎,安排資金108.4億元。主要用於推動電子口岸升級改造;實施節能減排家電補貼,實施大型品牌促消費活動,推廣離境退稅商店,加快古都文化、京郊休閒體系建設;落實外經貿發展資金,支援企業拓展國際市場,對外投資合作及外貿發展等。
5.疏解非首都功能、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安排資金196.1億元。
主要支出政策包括: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所有政策順利實施,落實出資計劃並推動京冀協同發展産業投資基金運作,做大做強行政副中心建設發展基金;推進京津冀環境保護及節能減排協同發展,進一步完善京冀環境污染治理幫扶機制;推動首都外環線等重大交通工程建設;鼓勵行政事業單位、教育醫療機構外遷。具體投向:
疏解非首都功能,安排資金108.3億元。主要是鼓勵各區推動人口調控、産業疏解工作;支援北京建築大學、北京工商大學向大興區、房山區遷建,北京天壇醫院向豐台區遷建以及北京同仁醫院經濟技術開發區院區建設等工程;履行行政副中心建設發展基金出資責任,支援行政副中心市政和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産業轉型升級等。
支援交通、生態、産業三個重點領域“率先突破”,安排資金87.8億元。主要用於加快京開、京秦、京臺、興延等城際高速公路建設;開展水資源環境治理合作,推進京冀林業合作項目,保障張家口壩上地區退化林改造資金,落實張承地區生態環境建設任務;落實京冀協同發展産業投資基金,完善綜合服務配套體系,促進産業升級轉移等。
三、貫徹落實新《預演算法》要求,深化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確保實現2016年預算目標
落實好中央關於財稅改革的各項要求,抓緊實施我市已出臺的各項財稅改革措施,確保各項部署落地生根。
(一)統籌政策資源,服務首都改革發展大局
統籌財政體制政策引導作用。擴大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研究試點,梳理公共安全、城市公用事業管理、食品藥品監督領域的市區事權和支出責任;進一步優化市區轉移支付結構,繼續壓減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數量;加大市對區轉移支付政策實施力度,圍繞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支援各區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準,研究完善轉移支付政策體系。
統籌全口徑預算體系。將新增債務和存量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將政府住房基金等政府性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對上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資金規模超過該項基金當年收入30%的部分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實現國有資本收益的19%上繳一般公共預算,將相關資金統籌使用。
統籌資金跨年度銜接。實施2016-2018年市級中期財政規劃和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編制2017-2019年中期財政規劃;指導各區自2016年起啟動編制財政中期規劃,在全市範圍內推動部門規劃與預算安排相銜接。
(二)明晰支出邊界,發揮政府對市場的引導作用
提高公共服務的供給效率。制定適合我市的PPP操作指南及行業導則,實施項目獎補政策,支援搭建PPP金融對接平臺,規範PPP合同管理,協調推動京臺高速等試點項目落地,緩解政府公共服務投資壓力;制定醫療衛生、教育、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的政府購買服務實施方案,研究政府購買行業協會商會服務的政策措施,出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監督檢查制度,規範政府購買服務行為。
發揮財政政策資金的引導作用。落實好政策性搬遷稅收優惠政策,支援産業疏解。加強北京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運作管理,引導社會資金參與京津冀協同發展、科技文化創新等全市重大項目建設;完善促進引導基金按照市場機制安全、高效運作的制度基礎,建立股權基金資産資訊登記、代持機構管理和基金運營報告、政府引導基金績效評價的管理制度。在梳理整合的基礎上,向市人大財經委專題報告産業類基金的總體情況。
增強公用企業的發展活力。全面落實地面公交行業市級補貼改革方案,制定出臺相關配套管理辦法;鞏固排水領域特許經營成果,推動排水集團特許經營協議實施;改進資金管理方式,研究軌道交通財政補貼退出機制;研究推進供熱領域補貼改革。
(三)創新管理方式,在深化改革中健全預算制度
盤活存量、用好增量。抓好財政存量資金收回使用工作,對存量資金較大的部門和區壓縮下年度預算規模,對存量資金規模大、盤活不力的部門和區進行通報或問責。加強財政收支及庫款流量監管,建立國庫現金流量預測體系和庫底目標餘額制度,完善全市庫款現金管理模式。進一步節約挖潛嚴控一般性支出規模,落實好壓縮“三公”經費、規範和清理節慶活動、厲行節約等要求,除集中建設行政副中心外,原則上不再安排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現有辦公樓的維修改造經費,以及信息化項目大型硬體升級改造經費。
控制全市政府債務風險。加強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制定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辦法,將政府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落實風險預警、應急處置、信息公開及考核問責的全面監管機制;通過推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消化政府存量債務、發行置換債券等方式,對已到期、成本高、難消化的政府性債務加大償還、消化力度,降低存量債務規模;通過發行政府債券等方式解決後續融資需求,確保全市重點項目順利推進。市財政局每半年向市人大財經委書面報告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情況。
優化預算資金配置機制。完善競爭性方式配置財政資金管理辦法;繼續開展競爭性分配試點,在市對區轉移支付資金的分配環節,選擇旅游、社會建設等領域的2016年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項目進行試點。
完成大額專項資金改革。對社會建設、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節能減排及環境保護、商業流通發展、中小企業發展等5項大額專項資金進行改革,區分資金性質,分別實施回歸部門預算管理或由統一的投資引導基金管理,增強統籌效果。
(四)完善監管體系,建設法治透明財政
健全預算監管制度。研究修訂政府採購貨物服務招標投標、資訊公告、投訴處理等部門規章和評審專家管理辦法,推進政府採購主體內控機制建設;配合市人大修訂《北京市預算監督條例》,總結本市較為成熟的預算管理制度和做法,促進預算主體依法依規落實責任。
拓展預算監管領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多渠道參與預算監督,事前績效評估項目選擇落實代表關注重點;擴大鄉鎮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資金範圍,實現各區將全部財政資金納入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將黨政機關“三公經費只減不增”落實情況、“三農”等重大財稅政策執行情況、市對區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情況作為財政監督和審計檢查重點。
加快預決算公開步伐。將預決算基本支出細化公開至經濟分類的款級科目;2016年除涉密部門外,原則上市級部門均公開預決算,以及“三公”經費預決算;落實政府採購等資訊隨部門預算公開工作,逐步將涉及面廣、關注度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重點項目等資訊予以公開。
(五)強化主體責任,提升政府資金資産管理績效
嚴格資金資産管理責任。強化預算單位在預算管理中的主體責任,切實保障財政資金使用的規範性、科學性、有效性。落實內部控制管理,按季度定期公示預算單位內控實施情況及財務資訊對內公開情況,控制單位財務風險;加強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配置管理,推動資産管理工作與部門預算、決算、政府採購等工作實現有機銜接,形成監管合力;擴大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試點部門到30個,研究制定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落實方案,明確改革任務和推進步驟。
強化預算績效管理責任。事前績效評估資金規模較上年提高10%以上,對民生領域資金規模較大的政策性項目,加大事前評估力度;擴大事業單位實行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範圍,將全過程績效管理向企業集團所屬的事業單位推廣;繼續選擇部分社會關注度高、影響範圍廣的政策,探索開展財政政策績效評價;逐步健全分類、分行業的評價指標體系,進一步完善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掛鉤的長效機制。
落實預算問題整改責任。加強對預算資金全過程監管,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建立追責問責機制。對人大、政協、審計及財政監督中發現的問題,細化整改計劃和時間表、責任人落實方案,確保整改意見有回音、整改問題有實效。市審計局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各位代表,2016年預算任務艱巨而繁重。財政工作將堅決貫徹中央的各項決策部署,在中共北京市委的直接領導下,在市人大、市政協的監督支援下,進一步加強財政自身建設,切實轉變作風、勤政務實、廉潔自律、簡政放權、提高效率,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勇於擔當、為政清廉的財政幹部隊伍,為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發揮好治理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