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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201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4年預算草案的報告(下)

日期:2014-01-16 00:00    來源:北京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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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4年預算草案

  (一)財政收支面臨的形勢

  綜合分析影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收支運作的各種因素,2014年財政收入增長仍存在較多不確定性、不穩定性因素,財政支出壓力加大,收支矛盾呈加劇趨勢。

  1.財政收入增長呈現穩中趨緩態勢

  一方面,世界經濟復蘇,國內經濟向好,我市經濟規模躍上了新臺階,經濟運作基本面趨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步伐加快,經濟增長的品質與效益不斷提升,為財政收入增長奠定了堅實基礎。

  另一方面,也應看到影響2014年財政收入增長的不確定因素仍然很多:一是從經濟層面看,世界經濟復蘇勢頭還相當脆弱,國內經濟環境更加錯綜複雜,穩中有憂;我市經濟穩增長的壓力依然較大,經濟結構、産業結構處於深度調整中,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工業企業及低端的服務業企業需要退出,新的經濟增長點尚在培育之中,還未成為財政收入的主要支撐力。二是從政策層面看,2013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營改增”擴圍、部分小微企業減免營業稅和增值稅政策的減收影響將會釋放到2014年全年;2014年“營改增”試點改革將進一步擴大至鐵路運輸、郵政等行業;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會進一步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非稅收入,上述因素必然造成對財政收入的減收影響。三是從運作情況看,隨着財政收入體量的不斷增大,基數不斷抬高,當前收入每增長一個百分點,實現難度也較以往明顯不同。預計2014年以及今後一個時期,我市財政收入增速放緩趨勢更加明顯,財政收入增長逐步放緩將呈現常態化。

  2.財政支出保障壓力大

  當前,我市步入發展方式轉變、城市建設管理精細化、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關鍵時期,財政保障範圍呈現新的變化。一是財政保障範圍廣,履行首都“四個服務”職能,加快推進教育、醫療、保障性住房、文化、體育等領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增加了資金保障難度。二是人口、資源、環境重點領域資金需求量大,落實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污水再生水利用行動方案、平原百萬畝造林工程、首都新機場建設等均需要資金重點推進。因此,財政支出壓力大,收支矛盾突出。

  3.財政改革任務繁重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出臺的《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了“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提出了必須完善立法、明確事權、改革稅制、穩定稅負、透明預算、提高效率,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以及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的系列改革要求,為今後加強財政管理指明瞭方向,財政改革工作任務艱巨。

  (二)預算安排的指導思想及總體安排

  《國務院關於編制2014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的通知》要求:收入預算編制要實事求是、積極穩妥、留有餘地,根據國內生産總值等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並考慮稅收政策調整因素,分稅種測算稅基和稅收收入;要結合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合理安排非稅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編制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保有壓,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完善預算管理制度,進一步做細、做實、做準預算,完善預算編制與預算執行相結合的機制;健全預算項目庫,細化預算編制,提高預算年初到位率,加快資金支出進度;研究編制三年滾動預算,提高預算編制的前瞻性和可持續性;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年度預算中除救災等應急支出外,減少支出預算追加事項;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建立結轉結餘資金定期清理機制,加大資金統籌使用力度;進一步推進政府預算和部門預算公開,支出公開到項級科目。

  據此,2014年本市預算編制和財政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市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首都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堅持穩中求進、改革創新,推動建立完整、規範、透明、高效的現代政府預算管理制度。堅持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保持財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協調性。堅持厲行勤儉節約,增強預算管理的約束性和透明度。加強財政收入綜合管理,提高財政收入品質和效益。調整優化支出結構,推動經濟結構調整、民生持續改善和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釋放體制機制活力,為首都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1、深入實施首都經濟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經濟發展內生動力

  完善支援科技、文化創新的財稅政策體系。落實中關村“新四條”稅收優惠政策,研究文化與科技、旅游等相關産業融合發展的財政政策;深化科研項目經費改革,探索科技重大專項分類保障,健全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項目統籌資金管理制度;發揮政府採購對創新産品的鼓勵作用,擴大科技創新産品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範圍,以政策創新推動科技、文化創新。發揮財政資金對産業結構優化升級的帶動作用。堅持把發展現代服務業作為投入重點,研究加快新興服務業的財稅支援政策和創新舉措,推動製造業高端化發展,促進新興産業加快發展;整合資源支援打造“六高四新”高端産業功能區,加快形成新的産業支撐。增強擴內需、促消費政策措施的針對性,完善促進資訊、教育、旅游等新型消費業態的政策措施,激發消費潛能。落實好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優化企業發展的政策環境,支援小微企業發展。

  2、大力提升首都環境建設水準,增強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

  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健全污水處理和排污收費制度,完善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改善首都生態環境。健全促進節能減排的財稅政策體系。研究推進環境稅費改革,加快實施“北京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對環境保護全市性重點項目的投入。強化政府綠色採購,完善節能産品和環保標誌産品強制採購和優先採購制度,不斷擴大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産品採購規模,促進能源結構優化。利用財稅政策手段,加大對高耗能、高污染、資源利用率低的行業、企業和産品的限制或懲罰力度,引導企業節約資源、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效,努力構建促進綠色低碳産業發展長效機制。

  3.公平有效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健全公共服務財政投入長效機制。依法加大對教育、衛生、農業、文化、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投入。探索建立與學科建設、師資水準等多因素相掛鉤的經費保障機制,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推進醫療、食品藥品等社會事業改革發展。加大基層公共文化建設軟環境的經費投入,構建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合理確定城鄉低保標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好對基本養老服務的支援政策,確保社會保障和就業政策公平、可持續。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推動政府購買社會力量服務,加大對社區管理的支援力度,提高公共服務品質和效率。健全財政支農政策,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支援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促進農民增收,推動城鎮化步伐。支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棚戶區改造,持續改善居民住房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於編制2014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本市經濟發展預期指標和結構性減稅等政策,以及北京市“十二五”規劃確定的財政收支增長目標,2014年全市財政收支指標擬安排如下: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3990.6億元,增長9.0%,加上中央返還及補助、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等492.1億元,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總計4482.7億元;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支出3988.7億元,增長6.6%,加上上解中央支出、財政部代理髮行地方政府債券還本等494.0億元,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總計4482.7億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630.4億元,下降11.5%;全市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839.2億元,與2013年基本持平。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51.8億元;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54.2億元。

  根據《預演算法》和《北京市預算監督條例》的規定,下面重點報告市級財政預算草案編制情況。

  (三)市級公共財政預算安排情況

  2014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2158.5億元,增長8.9%,加中央返還及補助215.9億元、區縣上解278.5億元、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2.4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30.0億元等,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總計2692.8億元。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1946.0億元(含市追加區縣支出),增長8.4%,加上解中央支出99.7億元、對區縣體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580.0億元、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1.7億元、劃轉水利建設基金30.9億元、歸還財政部代理髮行地方政府債券本金27.0億元等,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總計2692.8億元。市級公共財政預算安排收支平衡。

  1.收入預算主要科目安排情況

  (1)增值稅331.3億元,增長8.4%。主要考慮“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改革將進一步擴大至鐵路運輸業、郵政行業以及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等因素進行測算。

  (2)營業稅561.2億元,增長5.2%。主要考慮“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改革將進一步擴大至鐵路運輸業、郵政行業等因素進行測算。

  (3)企業所得稅470.6億元,增長8.0%。主要考慮我市經濟結構調整成效進一步顯現、企業盈利水準有所好轉以及2013年部分企業一次性入庫稅款等因素進行綜合測算。

  (4)個人所得稅375.2億元,增長12.4%。主要考慮2014年我市城鄉居民收入將進一步提高等因素進行測算。

  2.支出預算主要科目安排情況

  (1)教育支出346.0億元,增長8.6%。安排基礎教育經費90.6億元,擴大學前教育資源,落實中小學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支援區縣基礎教育改革,不斷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安排中等職業教育經費21.1億元,支援國家示範校建設,加強優質師資培養。安排高等教育經費170.5億元,加快市屬高校建設,推動協同創新和品質提高。加大各級各類人群教育培訓支援力度,提升人口素質。其中:教育法定支出298.1億元,增長8.4%(通過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教育法定支出301.0億元,增長8.5%,高於市級財政經常性收入7.6%的增幅;佔財政支出的比重為15.47%,高於上年15.46%的比重)。

  (2)科學技術支出182.2億元,增長1.6%。安排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專項資金98.4億元,重大成果轉化和産業項目統籌資金16.8億元,支援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科技産業發展,落實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加大創新人才吸引力度,全面推進科技創新。安排資金20.7億元,推進關鍵技術研發,支援戰略性新興産業與科技振興産業項目,加強公益性科研院所創新能力建設。安排7.8億元,獎勵科技進步,做強首都科技條件平臺,培育良好的自主創新環境。其中:科學技術法定支出82.3億元,增長7.7%,高於市級財政經常性收入7.6%的增幅。

  (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97.7億元,與2013年基本持平。安排41.1億元,推進基層公益性文化設施達標,實施文化惠民系列工程,加快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繁榮首都文化市場。安排文化創意産業專項資金5億元,加快文化創意産業集聚區及重大文化産業項目建設,支援網路電視、數字出版等新興文化産業發展,拓展文化産業發展領域,推進文化創新戰略。安排文物保護市級專項資金1.5億元,傳承北京古都特色。安排體育産業發展引導資金5億元,推動體育事業和體育産業發展。其中:文化法定支出63.9億元,增長13.4%,高於市級財政經常性收入7.6%的增幅。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5.5億元,增長4.1%。安排19.6億元,用於市屬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離休人員生活補助,以及軍隊離退休幹部退役安置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各項保障待遇,確保資金足額發放。安排42.6億元,用於居民生活補貼等。安排30.5億元,做好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保障工作。安排養老助殘服務事業發展資金1.2億元(此外通過彩票公益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安排4.0億元,養老助殘服務事業發展資金共計5.2億元),落實各項養老助殘政策,加大對社會辦養老機構運營資助力度。安排3.0億元,支援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創新,一刻鐘社區服務圈示範點建設等,提高社會服務水準。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19.3億元,同比增長10.0%。安排32.5億元,落實各項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提高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基金籌資水準,建立健全應急醫療救助制度,強化對定點醫療機構考核,保障城鄉居民享受基本醫療服務。安排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資金15.2億元,保障國家免疫規劃實施、婦幼保健、衛生監督等公共衛生工作順利開展,有效應對突發傳染病等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準。安排39.8億元,支援大型醫療設備購置及大型醫療設施修繕,落實市屬公立醫院補助政策,加大對公立醫院的考核力度,改善就醫環境。安排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能力建設資金4.0億元,構建區域性食品監管機制,加強食品生産、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管及整治,嚴格食品、藥品市場准入。安排2.6億元,促進首都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其中:衛生法定支出91.7億元,增長13.1%(通過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衛生法定支出93.0億元,增長12.8%,高於市級財政支出8.4%的增幅);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定支出3.9億元,增長7.7%,高於市級財政經常性收入7.6%的增幅,主要是落實計劃生育政策,提高人口服務管理水準等。

  (6)節能環保支出107.5億元,增長45.1%。進一步加大環境保護投入力度,安排節能減排及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資金30.0億元,用於老舊機動車淘汰補助、新能源車示範運作、燃煤污染治理等項目。新增安排20億元支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調整2014年科技、文化、旅游等7項産業類大額專項資金12.4億元,進一步加大空氣污染治理投入力度,大力支援改善首都空氣品質。安排老舊小區綜合改造資金17.0億元,保障老舊小區節能綜合改造等重點項目實施。

  (7)城鄉社區支出63.3億元,與2013年基本持平。進一步加快環境建設,提升城市服務功能。安排41.5億元,保證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供排水系統、道路橋梁等城市公用設施正常運轉,其中,安排城市環境整治專項資金10.0億元。投入4.9億元,加大保障房支援力度,推進城鄉住房建設。

  (8)農林水支出125.0億元,增長30.3%。提高農業現代化水準,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安排農業發展資金46.6億元,高品質推進農業産業化經營,繼續保障“菜籃子”工程實施,兌現農民政策性保險補貼、農機購置補貼、新農村建設獎勵等,確保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轉,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和農村事業發展。安排林業發展資金51.9億元,支援平原百萬畝造林工程,落實綠化建設、土地流轉和林木養護補助資金,加大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補助,改善首都生態環境。安排水務發展資金13.5億元,加大再生水、污水處理力度,推進農業節水灌溉等農田水利建設,支援實施山區小流域綜合治理,保障水源地穩定運作。其中:農業法定支出77.9億元,增長6.4%(通過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農業法定支出80.7億元,增長7.7%,高於市級財政經常性收入7.6%的增幅)。

  (9)交通運輸支出115.8億元,增長5.2%。安排公共交通補貼110.0億元(此外通過其他科目等投入90.1億元,地面公交和軌道交通補貼共計200.1億元。在新調整方案尚未出臺前,暫按原辦法測算補貼數額),保障公共交通正常運營。

  (10)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55.6億元,下降10.9%。安排工業發展資金9.8億元,支援工業企業清潔生産、技術改造,提高製造業發展品質,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産業。安排中小企業發展資金7.6億元,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搭建中小企業服務平臺,支援中小企業創新融資。安排23.5億元,實施全市重大産業結構調整項目,引導國有企業增強市場競爭能力。

  (11)商業服務業等支出21.5億元,與2013年基本持平。安排8.7億元(此外通過其他科目等渠道投入1.0億元,旅游發展資金共計9.7億元),完善旅游公共服務平臺,加強旅游行業監管,支援旅游資源升級改造,激發旅游消費活力,推動旅游産業發展。安排商業流通發展資金4.8億元,完善城鄉便民商業服務體系,搭建促消費平臺,促進商務領域優化發展。安排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1.7億元,促進服務外包産業健康發展。安排6.0億元,深化中關村現代服務業綜合試點工作,促進試點成果轉化落實。

  (12)公共安全及國防支出107.0億元,與2013年持平。重點用於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門正常運轉與辦案經費,以及裝備購置、科技強警、人防工程等方面支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進審判和檢務公開,支援國防動員和後備力量建設,增強維穩保障能力。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7.6億元,與2013年基本持平。用於保障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正常運轉、依法履職。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給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支援人口規劃與發展戰略研究,提高人口素質、改善人口結構。

  (14)援助其他地區支出16.3億元。主要用於對口支援西藏拉薩、新疆和田、青海玉樹等地區建設。

  (15)安排防範財政風險資金71.0億元。其中:預備費50.0億元,佔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2.6%;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專項資金3.0億元,增強應急能力;償債和處理歷史遺留問題資金18.0億元(含國債還本付息資金),防範財政風險。

  2014年,市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安排9.72億元,與2013年預算11.13億元相比,降低了12.67%,主要是本市貫徹落實中央要求,控制和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嚴格控制“三公”經費規模。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1.55億元,較2013年預算1.73億元降低10.40%;公務接待費0.75億元,較2013年預算0.94億元降低20.2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7.42億元(其中:購置費1.31億元、運作維護費6.11億元),較2013年預算8.46億元降低12.29%。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06億元,公務用車維修1.42億元,公務用車保險0.92億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71億元。

  (四)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情況

  1.收入預算安排情況

  2014年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744.8億元,下降6.9%,主要是預計土地收入有所減少。其中:教育收入65.0億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收入20.0億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收入12.0億元;城鄉社區收入621.3億元;農林水收入5.2億元;交通運輸收入2.2億元;資源勘探資訊等收入2.1億元;其他收入17.0億元。

  2.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2014年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840.8億元(含市追加區縣支出),下降2.8%。其中:教育支出65.0億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3.0億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0億元;城鄉社區支出689.7億元;農林水支出37.5億元;交通運輸支出2.4億元;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1.9億元;其他支出19.3億元。

  (五)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情況

  1.收入預算安排情況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48.4億元,較2013年年初預算增長7.0%,主要是預計企業效益較上年有所增長。其中:利潤收入25.6億元;其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22.8億元。加上2013年結轉收入1.9億元,2014年收入總計50.3億元。

  2.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50.3億元,較2013年年初預算增長11.3%,主要用於國有企業結構調整、重大科技創新和節能減排、劣勢企業調整退出等支出。其中:資本性支出45.8億元;費用性支出4.0億元;其他支出0.5億元。

  (六)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安排情況

  1、收入安排情況

  2014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計劃安排2182.8億元。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收入為1290.8億元,失業保險基金預算收入為58.9億元,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收入為662.5億元,工傷保險基金預算收入為28.4億元,生育保險基金預算收入為41.8億元,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收入為57.1億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收入為15.8億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預算收入為27.5億元。

  2、支出安排情況

  2014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總支出1719.4億元。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為873.5億元,失業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為36.8億元,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為659.7億元,工傷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為22.4億元,生育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為39.9億元,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為44.7億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為15.3億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預算支出為27.1億元。

  三、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確保2014年預算任務圓滿完成

  (一)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更加突出財政保障範圍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在競爭性領域,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合理確定政府和市場的職能邊界,減少和避免在一般競爭性領域的財政資金直接投入,強化市場主體理念;完善財政投入方式,增加對擔保、股權投資等服務體系和服務平臺的支援,減少對單個企業、具體項目的支援,充分調動社會資本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發揮稅費減免、貸款貼息、政府採購等政策手段功能,為市場主體營造較為完善的政策制度環境。

  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發揮財政保障的主導作用。優先保障直接關係人民群眾基本需求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公共服務,落實中央及本市各項涉及民生的投入政策,着力推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發展。

  在資金保障順序上,堅持厲行節約、有保有壓。按照“保基本、保重點、保民生、保穩定、保運轉、促發展”的資金保障順序安排資金。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健全相關經費的管理辦法,完善厲行節約的制度體系;從嚴從緊編制預算,根據2013年壓縮後的資金規模,按照“零增長”的原則,編制2014年“三公”經費、會議費等支出預算,對出國經費實行總量控制、結構調整,壓縮一般性出國團組,暫停購置市級部門一般公務用車;停止新建、擴建政府性樓堂館所,對市級節慶、論壇、展會活動經費按照不低於40%的比例壓縮,切實降低行政成本;健全大額專項資金的動態調整機制,按照優化結構、突出統籌、保障重點的原則,調整優化産業類大額專項資金使用,統籌資金12.4億元用於增加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投入。

  (二)創新財政資金分配機制,更加突出財政保障方式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

  試行財政資金競爭性分配。在專項資金分配環節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公開招投標、集體決策等機制,將資金安排從“一對一”單向審批轉為“一對多”選拔性分配,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益。

  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將政府應承擔的公共服務等事項,按照市場機制原則,交給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提高服務效率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改革財政資金投入方式。按照分類方式完善公用事業補貼機制,根據公用事業公共服務的屬性,研究分析補貼結構,嚴格控制補貼範圍,控制財政補貼過快增長;完善股權投資方式,研究委託專業機構對財政專項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按市場化方式運作,通過階段性持有股權、適時退出獲得合理回報,實現財政資金良性迴圈和保值增值。

  構建産業資金統籌管理平臺。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逐步將各類産業資金項目全部納入平臺進行統籌管理,加強項目徵集、遴選、審核、評價等各環節的管理,強化項目資訊的交流和共用,解決産業資金支援項目“小”、“碎”、“散”的問題,提高産業資金項目決策和管理的科學性、效益性和公平性。

  (三)強化預算運轉效能,更加突出財政管理的前瞻性和效益性

  增強預算編制的前瞻性。探索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推動編制三年滾動預算,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分析滾動預算與年度預算的關係,引導預算單位提前制定規劃、儲備項目,促進事業發展規劃與年度預算的銜接;建立健全預算績效考核體系,結合預算執行進度、控制“三公”經費等情況,制定預算管理“負面清單”,提升預算管理效能;推進財政綜合數據中心建設,實現收入運作監控、預測預警、宏觀決策支援、財源建設多維功能,加大財政綜合管理統籌力度,打造大數據集中管理的基礎平臺;進一步夯實預算編制基礎,減少年初代編預算,提高大額專項資金、基本建設資金年初預算到位率,減少預算追加,強化預算剛性。

  提升預算執行的效益性。夯實預算管理的基礎工作,加強對存量資金的消化、統籌和整合,完善結轉結餘資金定期清理機制,規範暫存款、暫付款管理,加強國庫資金管理,切實減少資金沉澱;推進事業單位産權登記工作,規範資産處置、出租、出借和收益管理,加大資金資産統籌使用力度;完善全口徑政府預算管理,繼續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範圍,探索分類收益收繳的可行性;研究推進政府會計改革,完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做好政府資産負債表試編前期準備工作,提高財政財務資訊品質;嚴格預算執行管理,提高預算執行的均衡性,完善預算支出責任制度,加強預算執行動態監控,規範預算單位用款行為;依法加強財政收入徵管,確保應收盡收。

  (四)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更加突出體制運作的協同性和均衡性

  合理劃分事權和支出責任。充分考慮公共事項的受益範圍和管理效率,梳理市和區縣兩級事權和支出責任;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研究完善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財政體制,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推動完善稅收分享方式。按照三中全會確定的地方稅體系建設思路,做好擴大“營改增”試點行業準備工作,梳理分析本市現有稅源結構,啟動房産稅、資源稅、環境稅等地方稅體系前瞻性研究,為建立健全長期、穩固的地方財力來源奠定基礎。

  改革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機制,將人口、産業、資源等指標納入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考慮因素,發揮轉移支付對重要領域的引導支撐作用;完善市對區縣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清理、整合、規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統籌資金用於全市環境整治,突出提升環境品質;加強市對區縣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監督、跟蹤和評價,提高資金績效水準。

  (五)構建“大監督”管理框架,更加突出預算制度的約束性和規範性

  綜合採取事前評估、預算評審、績效評價、政府採購、財政監督、信息公開等多種監督管理手段,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動態化的財政資金監管體系。

  推進預算信息公開常態化、規範化。做好市級大額專項資金支出政策和使用效益的公開工作;進一步細化“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內容,擴大部門預決算公開範圍;2014年實現市與區縣兩級政府預決算及“三公”經費的全面公開,提前一年完成財政部要求的任務,自覺接受公眾監督。

  突出預算績效管理的重點方向。推進事前績效評估和評價結果的應用,提升績效監督作用,加強對大額專項資金的績效跟蹤和績效評價,並與大額專項資金的下年度預算安排和資金規模的動態調整掛鉤。加大事前評估工作力度,擴大事前評估範圍,完善工作機制及程式,健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與事前績效評估工作的方式;擴大市級預算績效管理試點範圍,到2015年實現所有市級部門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創新投資評審和政府採購管理機制。實行財政評審及部門自評相結合、事前評審和事後決算評審相結合的“雙評審”制度,提高評審效率。加強採購價格監管,加大政府採購供應商考核力度和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力度,提升政府採購服務品質。

  加強重點領域財政監督。開展“三公”經費等重點專項檢查,重點關注人大、審計等部門查處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深化國庫管理改革,全面落實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完善預算執行動態監控體系,推進“無縫”監督。

  着力防控政府性債務風險。對政府性債務實行計劃管理,逐步推進政府性債務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工作,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積極消化存量債務,嚴格控制新增政府性債務,推動政府融資性平臺向規範化的市場經營性主體轉變,防範債務風險。

  各位代表,2014年是實施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各項改革部署的第一年,全市財政工作將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的各項決策,在市人大、市政協的監督下,堅定信心,深化改革,狠抓落實,為推動首都經濟社會長期持續健康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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