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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批准北京市2019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及市級預算調整方案議案的説明

日期:2019-06-14 15:21    來源:北京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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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9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上

市財政局局長 吳素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受市人民政府委託,現將北京市2019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及市級預算調整方案的議案作如下説明,請予審議。

  一、關於本市2018年政府債務管理情況

  2018年,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在市人大的監督指導下,全市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預演算法規定,緊緊圍繞“強監管、控風險、促發展”這條主線,加強政府債務項目、預算、發行、使用、風險等方面管理工作,在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底線的同時,努力推進首都高品質發展。

  一是夯基礎,着力加強政府債務項目管理。全面加強政府債務項目庫建設,及早做好項目準備。建立涵蓋項目需求申報、債券資金審核、債務限額分配、支出使用管理、債務還本付息等在內的政府債務全過程項目管理機制,形成政府債務“借、用、管、還”相統一的閉環管理系統。

  二是硬約束,着力加強政府債務預算管理。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建立政府債務安排與預算編制管理相結合、預算資金與政府債務資金相統籌的銜接機制。在預算申報階段,同步開展項目需求對接,對條件成熟適合發債、亟需投入但年度預算無法安排的項目,通過發行政府債券解決,彌補建設資金缺口。同時,按照財政部文件規定,結合全年預算安排,2018年本市發行再融資債券78.86億元,用於償還對應到期地方政府債券本金,緩解部分債券資金到期償還壓力。

  三是重效率,着力加強債券發行支出管理。按照財政部統一部署,着力優化債券發行程式,合理安排債券發行節奏,加快債券發行進度。對已經過市人大批准的政府債券項目,通過調度庫款提前撥付資金,加快支出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債券資金支出使用管理,對支出進度慢的部門或區進行約談、通報。

  四是強監管,着力加強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建立債務風險動態監測機制,完善風險評估和預警體系,加強政府債務日常監督檢查,及時梳理排查債務風險隱患。結合債務期限結構,制定未來十年的政府債券還本付息計劃,並將還本付息資金分年度納入預算管理,有效避免償債風險。制定穩妥化解債務風險實施方案,按照“一區一策”的原則,研究細化風險防控的具體措施,督促各區落實主體責任、鞏固風險防控成果。

  五是促發展,着力加強債券資金使用管理。用足用好政府債券資金,切實發揮政府債務對穩增長、促發展的積極作用。2015年至2017年累計發行置換債券2195.42億元,用於置換存量政府債務,規範了政府債務管理,緩解了政府當期償債壓力,降低了利息負擔。同時,2015年至2018年累計發行新增政府債券1785億元,其中2018年發行566億元。債券項目的順利實施,為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城市副中心建設等重大戰略,補齊城鄉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土地儲備、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等領域短板提供了有力支撐。通過政府適度舉借債務,形成了大量優質資産,促進了本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截至2018年末,本市政府性債務餘額4440.48億元,比2017年底增加312.63億元,增長7.6%,其中,政府債務餘額4248.89億元,比上年增長9.6%,低於當年8302.4億元的政府債務限額。總體看,本市政府債務規模適中、風險可控。

  二、關於本市2019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

  (一)政府債務總限額

  2019年全國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已經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批准。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核定本市2019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9119.4億元,其中,一般債務2712.3億元,專項債務6407.1億元。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發揮政府債務對緩解財政收支矛盾、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和促進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2019年本市地方政府債務限額與財政部核定限額及結構保持一致,擬定為9119.4億元,其中,一般債務2712.3億元,專項債務6407.1億元。

  (二)政府債務新增限額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核定本市2019年新增政府債務限額1107億元,其中,一般債務132億元,專項債務975億元。與財政部去年底提前下達、經市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批准並納入本市年初預算的新增政府債務限額相比,規模增加743億元,其中,一般債務減少70億元,專項債務增加813億元。

  (三)政府再融資債券情況

  按國務院要求,財政部核定本市2019年地方政府再融資債券發行規模上限294.45億元,其中,一般債券138.20億元,專項債券156.25億元。

  三、關於2019年新增政府債務及再融資債券安排方案

  按照預演算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地方政府應在國務院規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政府債券舉借債務。剔除年初預算安排、已發行撥付的新增政府債券資金294億元,本市2019年剩餘813億元專項債務額度,全部用於發行政府債券。新增政府債務限額及再融資債券安排方案如下:

  (一)新增債券安排方案

  主要把握四個原則。一是保重點。突出保障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資金需求,推進疏解非首都功能、新機場、副中心建設、“三城一區”建設等重大項目順利實施。二是防風險。通過發行政府債券,開好依法規範舉債的“前門”,保障在建項目後續融資,防範資金鏈斷裂帶來“處置風險的風險”。三是強統籌。將部門預算與債務預算總體考慮,統籌安排,將適合發債的成熟項目提前納入債務計劃,緩解財政收支矛盾。四是嚴把關。嚴格項目審核,明確績效目標和償還計劃,對項目規劃不穩定、資金需求不實以及當年不能確保支出的項目不予安排額度,提高債務資金使用效益。

  按照上述原則,並充分考慮市級部門、各區政府重點工作資金需求和市區兩級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剩餘新增政府債務主要用於棚戶區改造、土地儲備等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共涉及52個項目,包括棚戶區改造29個項目606.9億元、土地儲備21個項目157.1億元、其他2個項目49億元。其中,市級5個項目,安排資金120億元;區級47個項目,安排資金693億元。

  (二)再融資債券安排方案

  根據財政部批准的規模上限,結合本市實際,2019年將發行政府再融資債券294.45億元,用於償還當年到期地方政府債券本金,其中,一般債券138.20億元,專項債券156.25億元。

  四、關於2019年市級預算調整方案

  按照預演算法要求,經市人大批准的市本級預算,在執行中需要增加或者減少預算總支出、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以及增加舉借債務數額的,應當編制預算調整方案,並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查和批准。

  2019年本市新增地方政府債務1107億元(其中,一般債務132億元,專項債務975億元)、發行再融資地方政府債券294.45億元(其中,一般債券138.20億元,專項債券156.25億元),扣除已納入年初預算的新增政府債務364億元(其中,一般債務202億元,專項債務162億元),並增加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30億元後,本次預算調整1067.45億元。其中,增加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98.20億元,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分別由5050.38億元調整至5148.58億元;增加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969.25億元,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分別由1381.37億元調整至2350.62億元。調整後,市級預算收支平衡。

  下一步,按照預演算法要求,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後,將及時下達債務額度,督促各區按預演算法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報同級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並做好與年初向人代會報批預算草案的銜接工作。強化債券發行管理,加快債券資金撥付使用進度,提高債券資金使用效益。積極穩妥地推進政府債務信息公開。健全政府債務“借、用、管、還”全過程監管體系,在加強償債壓力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和落實好債務償還計劃,增強政府債務安排的合理性和可持續性。嚴格規範政府舉債行為,加強日常監測和風險預警,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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