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3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1次會議上
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 王琪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4月28日,市十四屆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召開了第十二次會議,全體組成人員在參閱市發展改革委《關於地方政府債券項目安排情況的説明》的基礎上,審查了市財政局《北京市關於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收支安排專項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現將審查意見匯總並報告如下:
按照國務院關於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要求和批准的額度,我市2014年確定自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規模為105億元,其中5年期限42億元、7年期限31億元,10年期限32億元,主要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社會事業、交通基礎設施、資源環境等方面。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使用安排,符合國家的要求和本市實際情況,增強了地方投資和安排配套資金的能力,對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轉方式調結構有着積極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北京市預算監督條例》有關預算調整的規定,財政經濟委員會建議本次會議批准市人民政府關於北京市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收支安排專項預算調整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本市地方政府債券收支管理工作,財政經濟委員會建議:根據市人大常委會批准的專項預算調整方案,請市人民政府按照財政部試點自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工作的統一要求,抓緊制定本市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相關制度辦法,確保本市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各項工作規範有序開展,力爭自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利率不高於財政部代理髮行的利率。切實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券收支的管理和監督,加強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管理程式,嚴禁擠佔、截留、挪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檢查和績效審計。統籌安排本市綜合財力,及時還本付息,切實履行還款責任。資金使用和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市人民政府要適時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