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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2012年地方政府債券收支安排專項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初步審查報告

日期:2012-06-01 0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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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9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上

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趙巨鵬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4月27日,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召開了有市人大常委會預算監督顧問列席的第三十八次(擴大)會議,聽取和審查了市財政局《北京市關於2012年地方政府債券收支安排專項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聽取了市發展改革委關於2011年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安排及使用情況的説明。現將審查意見報告如下:

  按照國務院關於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要求和批准的額度,我市2012年地方政府債券規模為68億元,其中三年期34億元,五年期34億元,主要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社會事業基礎設施、生態建設工程、公路建設等方面。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使用安排,符合國家的要求和本市實際情況,對於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加大對保障改善民生和經濟結構調整的支援力度,促進本市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有着積極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和《北京市預算監督條例》有關預算調整的規定,財政經濟委員會建議本次會議批准市人民政府關於北京市2012年地方政府債券收支安排專項預算調整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本市地方政府債券收支管理工作,財政經濟委員會建議:根據市人大常委會批准的專項預算調整方案,抓緊落實本市2012年債券發行相關工作。嚴格預算管理,確保資金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嚴禁擠佔、截留、挪用。加強項目管理和控制,與債券發行計劃做好銜接,避免資金閒置。強化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檢查。資金使用和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市人民政府要適時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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