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法律制度的萌芽於改革開放之初,與四十五年的改革開放,三十年的市場經濟發展相伴而行,並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不斷完善。1979年7月1日制定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主體地位,明確了合營企業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按照註冊資金的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同時還對公司的出資形式、組織機構做了原則性的規定。那麼到1980年4月10號的時候,中國第一家中外合資企業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那麼在1986年和1988年全國人大又先後出臺了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這三部法律被外面統稱為外資三法,為我國外商投資企業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1993年12月29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公司法,對公司的類型、設立條件、審批登記程式、組織機構等內容做了全面系統規定,標誌着中國的公司法律制度在我國正式確立。那麼,在2019年的3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修訂了外資三法,出臺了外商投資法之後,去年2023年的12月29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審議通過新修訂的公司法。那麼該公司法已經於今年的7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就是它的一個歷史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與“外資三法”等公司法律制度的歷史沿革?
受訪人: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註冊處處長 玄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