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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收入!2024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已開始確認

日期:2023-12-05 09:29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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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確認已於12月1日開始,納稅人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確認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一起來看操作指南圖片。

  下載並打開個稅APP,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模組

事關收入!2024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已開始確認

事關收入!2024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已開始確認

事關收入!2024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已開始確認

  溫馨提示

  1.納稅人應當於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

  2.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嬰幼兒照護七項。

  3.納稅人可下載並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進行修改、確認。

  還有這些“個稅”好消息,別錯過!

  2023年一老一小三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提高了!

  國務院發佈《關於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國發〔2023〕13號),提高了贍養老人、子女教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三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其中,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從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從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納稅人從2023年9月申報期起即可享受。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延續實施至2027年12月31日!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關於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個體工商戶這部分個人所得稅減半徵收!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

  享受條件:

  1.不區分徵收方式,均可享受。

  2.在預繳稅款時即可享受。

  3.按照以下方法計算減免稅額:

  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4.減免稅額填入對應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減免稅額”欄次,並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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