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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雨水頻至,許多小區居民被房屋滲漏問題困擾。屋面滲水、外墻漏水看似只是簡單修繕小事,背後卻牽扯樓宇權屬複雜、責任邊界模糊、維修資金受限等多重堵點。面對居民急難愁盼,多個社區分類施策,通過團購自籌、厘清權責等不同路徑,對症下藥根治漏雨頑疾。
“我們小區2001年建成,漏雨問題困擾了我們十多年。”在朝陽區石佛營西裏社區的松下彩管院小區,居民張大媽説起了往年屋內漏雨的困擾。“這墻上的水痕,還有起皮發黴的地方,都是雨水泡的。之前沒修補時,家裏有五六個漏點,下雨天根本睡不踏實。”經社區摸排,小區裏154戶居民家存在漏雨問題,漏水點位多達277處,客廳、臥室等主要居住空間都未能倖免。
“我們這個小區的建成時間,剛好超出了‘十四五’老舊小區改造政策的覆蓋範圍。”石佛營西裏社區黨委書記王冬説,為了幫居民解決漏雨難題,社區最先想到的是啟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投票中71%的居民同意啟動,但經專業機構鑒定,小區多數滲漏點位集中在居民房屋自有區域,不符合外立面大面積開裂脫落啟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相關標準。社區經過多次討論,最終想出了“集中打包團購”的自籌維修模式。“我們與小區原産權單位對接,嚴選了有資質的專業施工企業,就是想借著批量施工的優勢,幫居民省點錢。”王冬算了一筆賬,“要是單獨一戶到府修,得單獨搭吊籃、調高空作業車,單戶造價5000元左右;但多戶一起修,可分攤設備和人工成本,團購打包價只要2000元至3000元。”
為了讓居民理解這個方案,社區聯合樓門長、居民代表,逐戶到府講解政策、團購的好處,也解答了大家擔心的品質問題。最終,60戶家中漏雨嚴重的居民參與了統一修繕。
經過一個月的施工,集中修繕工作順利完工。“這次真的修好了,屋裏一滴雨都沒漏,下雨天再也不用擺一堆盆接水了,社區真是幫我們解決了大難題!”張大媽説。
“家裏漏雨太嚴重了,雨水順著陽臺吊頂往下滴……”前不久,家住石景山區模式口西裏21號樓的劉大媽在居民群裏發了一條消息。社區網格長趙靜看到消息後,立馬聯繫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趕到了劉大媽家。
為了找到漏雨的根源,社區又協調了專業維修師傅到府排查,終於找到了癥結:劉大媽早年在陽臺窗戶上方加裝了一塊凸出樓外的彩鋼板,如今彩鋼板年久老化,板面出現了坑洼和裂縫,雨水順著縫隙滲入屋內。
“大媽,您別著急,我跟您説清楚這個情況。您窗外的這塊彩鋼板是自己加裝的,不屬於小區公共區域維修範圍。”趙靜向劉大媽解釋道,而且這塊彩鋼板在高空,沒有作業支點,它的材質也不是涂一遍防水塗料就能防漏的,最好的辦法就是把破損的彩鋼板拆除更換。
接下來的幾天,北京接連出現雷陣雨天氣,趙靜一直記挂著劉大媽家的漏雨問題,每到雨天就會給劉大媽發消息,問問屋裏的漏水情況,跟進彩鋼板更換的進度。很快,劉大媽家更換了老化彩鋼板,屋內滲漏問題徹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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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雨了,該找誰?
依據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印發《城鎮國有土地上依法建造住宅漏雨維修場景化責任清單(試行)》,住宅漏雨維修責任可按兩大階段區分:
住宅品質保修期內,屋面、外墻,共用門窗、共用地下室及原專有外窗、專有陽臺、專有地下室出現漏雨問題,維修責任人是建設單位;若業主或使用人改動外窗、陽臺、地下室發生漏雨,維修責任由業主或使用人自行承擔。
住宅品質保修期滿後,已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屋面、外墻,共用門窗、共用地下室及原專有外窗、專有陽臺、專有地下室,在物業合同內,由物業服務人負責;物業合同外的,由業主負責。業主或使用人改動外窗、陽臺、地下室,業主負責維修。未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所有部位維修責任人是業主。(褚英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