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將至,多部門提醒家長:加強安全教育 引導孩子遠離陷阱

日期:2026-06-12 10:26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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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將至,未成年人自主活動增加,各類隱性風險隱患隨之而來。西城區法院昨天聯合區委政法委、區檢察院和區公安分局發佈涉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例,以案釋法提醒家長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引導青少年遠離危險和誘惑陷阱。

去年暑假,9歲的琳琳獨自在遊樂場體驗攀爬墻項目,家人在遊樂場的要求下未進入場地。遊玩過程中,琳琳在未佩戴任何安全防護器具的情況下,不慎從3米高的攀爬墻頂部墜落,造成胸椎壓縮性骨折,構成九級傷殘。

經查,攀爬墻的防護設施不符合國家標準,事發區域沒有設置安全警示提示語;現場工作人員未對獨自攀爬的琳琳進行保護,事發後也沒有協助開展救治工作。基於此,法院認為,遊樂場未盡到安全防護、風險提示義務,存在明顯過錯,判令其賠償琳琳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30余萬元。

西城區法院副院長呂江提示,家長平時應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及時制止、糾正孩子追逐打鬧等危險行為,切實履行監護責任。公共場所經營者和管理者應針對兒童特點,張貼醒目的安全提示,安排專人維持秩序。

在西城區檢察院通報的典型案例中,兩名未成年人沒能抵住不良誘惑,步入犯罪歧途。去年國慶假期,17歲的孫某為賺零花錢,在網上找到一份到北京當“跑腿”的“高薪兼職”。孫某按照指示到指定地點從他人手中接過4根金條,明知物品來歷不明,還幫忙轉移至指定的公廁內。4根金條實為電信網路詐騙贓物,價值30余萬元。最終,孫某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刑罰。

另一起案例中,17歲的彭某因獵奇吸食“笑氣”(一氧化二氮)並成癮。為滿足自身吸食需求、謀取不法收益,彭某走上了“以販養吸”的道路,夥同他人借助網路渠道,非法售賣“笑氣”,涉案金額達70余萬元。最終,彭某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刑罰。

西城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劉榮提醒家長,要持續關注孩子的消費情況、交友圈和情緒狀態;引導孩子堅決遠離來路不明的物品及各類危險違禁品,堅決不參與“輕鬆賺快錢”的誘惑陷阱。青少年也要明辨是非,切勿因貪圖小利淪為電詐犯罪的幫兇。(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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