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實施首日 全市主要路口設置宣傳提示崗 騎乘電動自行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

日期:2026-05-02 09:10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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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實施首日,全市主要路口設置宣傳提示崗    騎乘電動自行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

  5月1日是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施行第一天,上午,在東城區崇文門路口觀察發現,往來穿梭的電動自行車騎行人,絕大多數規範佩戴了安全頭盔,平均佩戴率近80%,騎行秩序良好。

  新修訂的《條例》實施首日恰逢“五一”假期,交管部門在啟動高等級上勤方案保障假期道路通行安全有序的同時,在全市主要路口設置檢查和宣傳提示崗,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特別對電動自行車不佩戴頭盔行為進行糾正和安全提示。

  相較于《條例》實施前,未佩戴頭盔、頭盔佩戴不規範的現象大幅減少,無論是日常通勤的市民還是外賣騎手,大部分主動遵守規定,自覺做好安全防護。據交管部門初步統計,《條例》實施首日各重點路段電動自行車頭盔平均佩戴率近80%,較此前有明顯提升,外賣、快遞等行業從業人員頭盔佩戴率更是接近百分之百。

  “之前就知道5月1日起戴頭盔是硬性規定,而且頭盔能保護自身安全,現在出門都會主動戴好,既是遵守規則,也是對自己負責。”正在路口等待信號燈的市民王女士説。不少受訪市民也表示,近期經常看到新聞報道,新修訂《條例》的實施讓大家的安全防範意識進一步提高,規範佩戴頭盔逐漸成為出行自覺,也能有效減少交通事故帶來的安全風險。

  不過,也有少部分市民沒有佩戴安全頭盔,表示“出門著急,忘了”,或是“新買的頭盔還沒到”……對於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騎乘人,交警攔下並提醒:“您沒戴安全頭盔,這次對您進行提示和記錄,下次就將進行處罰,佩戴安全頭盔能有效降低傷亡風險,請您按規定戴好並係好繫帶。”

  一位帶著孩子但沒戴頭盔的家長被交警攔下,他不好意思地説:“著急帶孩子出門,忘了戴。”

  交警提醒:“您帶著小孩得多注意安全,也得注意給孩子戴頭盔。”得知父子倆正要出遊,交警當場贈送一頂成人頭盔及一頂兒童頭盔,並叮囑孩子:“你以後要監督爸爸。”

  針對未佩戴頭盔的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初期將採取教育糾正與處罰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路面執法工作。按照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定,該違法行為最高可處50元罰款。

  據悉,新修訂的《條例》除要求規範佩戴頭盔外,還明確規定騎行時不得瀏覽手機,全面禁止非法拼改加裝等行為。同時,《條例》對道路通行規則進行了整合完善,從非機動車右側通行、路口左轉、信號燈等待到推行過街,均有明確規定。

  交管部門提示:首都交通文明需要每一位交通參與者共同守護。駕乘電動自行車請牢記“騎車戴頭盔,乘車戴頭盔,喝酒別騎車,不闖燈、不逆行。”駕乘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應嚴格遵守順向通行、各行其道原則,不在機動車道、人行道內行駛,不越線停車。(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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