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務通告-1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本市重點群體就業技能提升補助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關於“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精神,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實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動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培訓,完善本市重點群體就業支援體系,現對本市重點群體就業技能提升補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申請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本市戶籍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以及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等4類重點群體。其中,本市戶籍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應處於無業求職登記狀態。
(二)取得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評價機構頒發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由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頒發的專項職業能力證書(以下簡稱“證書”)。
(三)取得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核發的相應證書,證書資訊以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結果為準,查詢網址為https://jndj.osta.org.cn。
二、補助標準
按照《北京市重點群體就業技能提升補助標準目錄》(詳見附件)確定的補助標準給予補助。其中,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補助標準為:B檔初級工(五級)1000元/人、中級工(四級)1500元/人、高級工(三級)及以上2000元/人,A檔在B檔補助基礎上上浮20%;專項職業能力證書補助標準為:A檔1200元/人,B檔800元/人。每人最多享受一次補助。
個人已通過該證書享受本市政府部門其他政策補貼的不再重復享受本補助。本市重點群體中的殘疾人取得相關證書的,按照市殘聯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本市殘疾人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京殘發〔2018〕26號)》執行。
《北京市重點群體就業技能提升補助標準目錄》實行動態調整。
三、申領程式
(一)申請補助。申請人自證書核發後一年內,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或“京通”小程式申請就業技能提升補助。申請人身份狀態以證書核發日期為準。
(二)審核公示。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收到申請後,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審核。通過審核的,每月1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及雙休日適時調整)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未通過的,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網站、短信或電話等形式告知申請人。
(三)發放資金。對經公示無異議的,市就業促進中心將於公示結束次月發放補助至申請人第三代社會保障卡賬戶或者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
四、資金渠道
重點群體就業技能提升補助資金從本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中列支。
五、職責分工
(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研究制定全市重點群體就業技能提升補助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相關工作。市就業促進中心負責對各區進行業務指導、公示補助資金申請人資訊、匯總各區資金用款需求、發放補助資金。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負責及時發佈更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評價機構目錄,對全市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進行品質督導,並對就業技能提升補助審核中發現的異常證書進行核查。
(二)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審核轄區重點群體就業技能提升補助申請,向市就業促進中心報送轄區用款申請。
(三)市財政局
市財政局負責重點群體就業技能提升補助資金保障。
六、工作要求
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將實施重點群體就業技能提升補助作為落實“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促進高品質充分就業的重要舉措,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明確職責分工,抓好工作落實。
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健全重點群體就業技能提升補助工作機制,做好補助資金審核和用款匯總申請工作。同時,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責任,指導相關培訓機構為有就業和培訓意願的重點群體提供培訓服務,加大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監管力度。經查實存在套取騙取補助的,及時向申請人追回補助資金,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七、其他事宜
(一)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二)《關於印發〈北京市職業培訓補貼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人社能發〔2010〕233號)、《關於做好職業培訓補貼資金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發〔2010〕267號)、《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補貼政策的通知》(京人社能發〔2019〕56號)同時廢止。
附件:北京市重點群體就業技能提升補助標準目錄(2026年版)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2026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