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預警提示-1
為確保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和全國政協第十四屆四次會議(以下簡稱全國“兩會”)期間北京地區的空中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範圍的通告》,北京市行政區全域為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未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內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
二、根據《關於在北京地區禁止生産銷售燃放孔明燈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孔明燈。
三、自2026年3月1日零時起至2026年3月12日24時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升放氣球、風箏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體。
請相關單位和個人嚴格遵守各項規定,對於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