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至10月23日本市禁止升放氣球、孔明燈
無人機更要注意 “黑飛”後果嚴重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加強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期間空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為確保中國共産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期間北京地區的空中安全,10月19日零時起至10月23日24時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升放氣球、孔明燈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體。
此外,《通告》再次強調,北京市行政區全域為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未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內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
北京警方表示,《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十條明確,無人駕駛航空器的所有者應當依法進行實名登記。第四十七條規定,未經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到2萬元的罰款。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條第一款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違反本條例規定操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監護人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
警方請相關單位和個人嚴格遵守各項規定,杜絕違規飛行。對於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