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標分配招生包括哪些招生方式?
指標分配招生包括市級統籌和校額到校兩種招生方式。
二、指標分配的政策是什麼?
按照教育部關於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配到初中學校相關政策要求,將全市優質普通高中不低於50%的招生計劃分配到初中校,統籌優質教育資源配置,落實指標分配政策,促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三、參加指標分配招生的學校如何確定?
參加指標分配的優質高中和接收名額的初中校由各區教委確定。優質高中確定的原則主要是市級示範高中,以及部分被百姓普遍認可的普通高中。
四、哪些考生可以參加指標分配招生?
具有普通高中升學資格且具有同一學校連續三年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參加市級統籌和校額到校招生。往屆生、回戶籍以及外省回京報考考生不能參加市級統籌和校額到校招生。
錄取總分達到430分,且綜合素質評價達到B等的考生方可填報市級統籌和校額到校相關志願。
五、指標分配招生的志願如何填報?
指標分配招生包括市級統籌和校額到校招生,市級統籌和校額到校誌願在同一批次填報,填報順序不限。共設8個志願,每個志願學校可以填報2個專業。
市級統籌和校額到校招生計劃及初中校分配名額數刊登在《2025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簡章》中。
六、指標分配招生怎樣錄取?
指標分配招生錄取包括市級統籌和校額到校錄取,在提前招生錄取之後,統一招生錄取之前進行。
市級統籌錄取是按照優質高中市級統籌計劃和初中校分配的市級統籌名額數,依據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報的志願順序錄取。
校額到校錄取採取校內選拔方式,按照優質高中校額到校計劃和初中校分配的校額到校名額數,依據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報的志願順序錄取。
已被指標分配招生批次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統一招生錄取,其填報的統一招生志願自動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