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存提交積分落戶申請的注意事項

日期:2025-04-17 09:46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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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報過程中請注意及時點擊保存。保存成功後指標對應的導航標會提示“已保存”。

  完成填報後,請確認所有指標均由“未保存”變為“已保存”,並點擊進入“預覽/提交”頁面完成提交。

關於保存提交積分落戶申請的注意事項

  提交成功後,在“預覽/提交”頁面,“申請人積分申報狀態”顯示為“已提交”。

關於保存提交積分落戶申請的注意事項

  提交後,可在積分申報頁面或“北京人社”APP查看您的積分、排名資訊。最終積分和排名,以公示和落戶辦理階段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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