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長鶯飛,有人忙趁東風放紙鳶,有人呼朋引伴上春山,有人沿河垂釣把竿拋……春風十里,安全第一。
每到春天,因風箏挂在電線上而導致觸電、燒傷的事件時有發生。一不小心,風箏線與電線“親密接觸”,風箏線變成了“奪命線”。
為什麼會發生如此悲劇?先來揭秘以下三大誤區。
1.風箏線是絕緣的?
雖然風箏線大多為尼龍繩等絕緣材質,但不乏含有鐵絲、鋼圈等金屬,如果遇到下雨天,風箏線會受潮導電,就算風箏線沒有受潮,但是它電阻率過低,碰上高壓線,在高電壓的作用下根本不能保證絕緣。另外,風箏線手柄的塑膠材質,也起不到絕緣和防止高壓觸電的作用。
2.輸電線路全都有絕緣層?
35千伏及以上的輸電線路導線都沒有絕緣層,外表是裸露的金屬鋁,直接帶電,然而,鋁氧化後顏色會發黑,給人一種帶有絕緣層的錯覺。
3.只要風箏沒碰到電線就安全?
高壓線路等電力設備與導電物體或人距離太近時,也會放電。在電壓差足夠大的時候,空氣都可能被電擊穿。只有保證足夠的空氣距離,才能夠實現絕緣。仔細留意就會發現,隨着電壓等級的升高,桿塔逐漸高大,導線與地面的垂直距離也越來越大,如此設置,就是為了保證安全距離。風箏一旦距離高壓線很近,電流就可能通過風箏線傳到人身上,更別説風箏直接挂在電線上了!
那麼問題來了,讓風箏高飛的同時,如何才能避免它的“致命變身”?
1.地點選擇
在晴朗、風向穩定的天氣,選擇遠離電力設施的開闊地帶放風箏。
2.正確應對
若風箏不小心纏繞在電線上,立即松手,不要爬電線桿去拿,更不要使勁拉扯或是用竹竿等擊打,立即撥打95598供電服務熱線電話,請供電專業技術人員來處理。
不負春光,“電”記心間。享受放風箏的樂趣的同時,請牢記以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電力線路設施的行為:
(一)向電力線路設施射擊;
(二)嚮導線拋擲物體;
(三)在架空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300米的區域內放風箏;
(四)擅自在導線上接用電器設備;
(五)擅自攀登桿塔或在桿塔上架設電力線、通信線、廣播線,安裝廣播喇叭;
(六)利用桿塔、拉線作起重牽引地錨;
(七)在桿塔、拉線上拴牲畜、懸挂物體、攀附農作物;
(八)在桿塔、拉線基礎的規定範圍內取土、打樁、鑽探、開挖或傾倒酸、鹼、鹽及其他有害化學物品;
(九)在桿塔內(不含桿塔與桿塔之間)或桿塔與拉線之間修築道路;
(十)拆卸桿塔或拉線上的器材,移動、損壞永久性標誌或標誌牌;
(十一)其他危害電力線路設施的行為。
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堆放穀物、草料、垃圾、礦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響安全供電的物品;
(二)不得燒窯、燒荒;
(三)不得興建建築物、構築物;
(四)不得種植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在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地下電纜保護區內堆放垃圾、礦渣、易燃物、易爆物,傾倒酸、鹼、鹽及其他有害化學物品,興建建築物、構築物或種植樹木、竹子;
(二)不得在海底電纜保護區內拋錨、拖錨;
(三)不得在江河電纜保護區內拋錨、拖錨、炸魚、挖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