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專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
為深入貫徹全國職業教育大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品質發展的意見》和《關於深化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改革的意見》精神,根據北京市職業教育“新十條”有關部署,2024年繼續在部分國家中職改革示範學校開展專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堅持立德樹人、五育並舉,堅持以學生為中心、以就業為導向,對接行業企業用人需求,遵循應用型人才培養規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升教育教學品質。深化産教融合校企合作,注重中高職課程銜接,鞏固北京市職業院校“特高”項目建設成果,着力培養適應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水準專科層次技術技能人才。
二、哪些學校參加“專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實施?
參與“專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的中職學校為11所,相對應的合作高職院校8所,2024年安排招生計劃共1300人。具體試點學校、招生專業詳見北京教育考試院編制的《2024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簡章》。
三、“專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的學制是幾年?
該項目學制為5年,由中職學校和對應高職院校合作完成,前3年為中等職業教育階段,後2年為高等職業教育階段,5年都在中職學校學習。
四、哪些學生具有“專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報考資格?
在全市範圍內招收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
五、“專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志願如何填報?
“專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自主招生志願不填報志願;統一招生志願與其他統一招生志願一同填報。
六、“專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如何招生錄取?
2024年中職自主招生試點安排在5月進行,各“專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學校根據招生專業特點組織開展專業能力測試進行錄取。各學校確定錄取名單後,在規定時間內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被錄取的學生繼續參加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記為“合格/不合格”,不再參加中招志願填報和其他招生錄取。
“專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學校統一招生錄取是按照各招生學校招生計劃,依據考生招生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報的志願順序錄取。如遇招生考試總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和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優先錄取;然後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計入錄取總分的其他四科文化課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四項成績仍相同,則按隨機號從小到大的順序錄取。
七、“專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學籍如何管理?
學生學籍採取“分段註冊、統一管理”。前3年註冊為中職學籍,執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後2年註冊為高職學籍,執行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學生在校期間由中職學校統一負責各項學生管理工作。學費收取和學生資助相關事宜在不同教育階段分別按照各階段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八、“專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轉段升學工作如何完成?畢業證書如何獲得?
轉段升學工作參照我市“3+2中高職銜接”相關規定執行。學生完成前3年學業且成績合格者,由中職學校頒發中職畢業證書;學生完成全部學業且成績合格者,由合作高職院校頒發高職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