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4年清明節和“五一”假期京津冀地區高速公路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通行的通告

日期:2024-04-02 09:40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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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確保2024年清明“五一”假期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決定,自2024年4月4日0時至4月6日24時、2024年5月1日0時至5月5日24時,實施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限行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

  二、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機動車載運危險化學品指定時間、路線、速度報告憑證》《機動車載運危險化學品目錄以外的其他危險貨物指定時間、路線、速度報告憑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

  三、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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