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開始辦理,將持續至6月30日。有匯算初期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預約3月20日前辦理。3月21日起,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是指納稅人需匯總上一年度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合併計稅,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並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已預繳稅額大於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或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
可在個稅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的事項包括符合條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符合條件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個人養老金等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等。
納稅人填報不符合規定的,稅務機關將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等渠道進行提示提醒。納稅人按規定更正相關資訊或説明情況後,可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公告,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已延續至2027年底。納稅人在辦理個稅匯算時,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分別計算,選擇更划算的計稅方式。
稅務部門提醒,納稅人可優先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及網站辦理匯算,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陳雪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