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丨1月1日起 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和在公共場所停放

日期:2024-01-08 10:50    來源:北京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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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歲末臨近,北京市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過渡期即將結束。目前,全市違規車輛淘汰處置工作進展順利。市交管部門重申,自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

  近年來,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無序增長,擾亂交通秩序,引發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影響城市形象,市民群眾反映強烈。為凈化道路交通環境,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治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這一城市交通的“痼疾頑癥”,2021年7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等五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對《通告》發佈前購買的違規電動三四輪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過渡期結束後,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

  今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統籌組織下,市公安、交管、交通、市場監管等部門協同推進、綜合施策。市交管部門組織350支宣講團,深入社區、村鎮、學校及企事業單位開展宣傳活動,引導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主提早淘汰處置違規車輛。市商務局聯合各區、街鄉設置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回收站點1289處,通過線上登記、線下交車、企業到府回收等多種形式,方便群眾處置淘汰違規車輛。全市街鄉幹部主動下沉社區,開展入戶宣傳行動,動員和問需相結合,認真傾聽居民意見並記錄,針對就醫、買菜等老年人用車需求,跟進研究提供相應便民措施,贏得了民眾的主動配合,有力推動了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目前,全市違規車輛淘汰處置工作進展順利,絕大多數街道、鄉鎮及社區實現違規車輛“清零”。郵政寄遞、環衛、園林綠化、共用單車運維4個重點行業用車全部完成置換,駕駛人全部取得駕駛資格,實現了“車上牌、人持證”。據交管部門統計,今年下半年,隨着違規車輛淘汰處置率上升,全市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亡人事故起數減少27起、亡人數減少31人,同比下降34.2%和36.5%。

  交管部門提示

  根據我市《關於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對駕駛電動三四輪車未懸掛號牌上道路行駛、在道路範圍內違反規定停放電動三四輪車、駕駛拼裝電動三四輪車、未取得駕駛證駕駛電動三四輪車及駕駛電動三四輪車上道路行駛存在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交管部門將依法嚴格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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