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科目、考試方式與成績呈現(適用於2024屆考生)

日期:2024-01-04 15:19    來源:北京市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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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試科目

  《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範圍,考試設置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資訊技術和勞動技術)12門科目。

  二、考試方式

  1.語文、數學2門科目採用筆試方式,其中語文考試時長為150分鐘,數學考試時長為120分鐘。

  2.外語考試採用筆試、聽力和口語考試的方式,聽力和口語考試與筆試分離,筆試時長90分鐘,聽力和口語考試時長30分鐘,學生九年級有兩次聽力和口語考試機會。

  3.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考試,採用筆試與參加實踐活動相結合的方式,每門科目筆試時長均為70分鐘。2023年前將實驗操作納入初中學業水準考試,考試成績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依據,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4.體育與健康採用現場考試和過程性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具體要求另行公佈。

  5.藝術(音樂、美術)依據學生平時表現和綜合測評確定成績,綜合實踐活動(資訊技術和勞動技術)依據學生實際操作能力確定成績。具體要求由各區教委制定。

  三、成績呈現

  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以原始成績和等級成績呈現,原始成績主要用於中招錄取,等級成績主要用於畢業認定和自主招生。

  1.原始成績。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分值均為100分,其中外語筆試分值60分,聽力和口語考試分值4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分值均為80分,其中筆試分值70分,實踐活動分值10分。體育與健康分值50分,其中現場考試分值30分,過程性考核分值20分。

  2.等級成績。等級成績依據原始成績劃定,由高到低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C等及以上為合格,D等為不合格。每門科目成績達到滿分的85%(含)以上為A等,滿分的70%(含)至滿分的85%為B等,滿分的60%(含)至滿分的70%為C等,滿分的60%以下為D等。

  3.藝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資訊技術和勞動技術)考試僅以等級成績呈現。

  四、實踐活動計分方式

  實踐活動包括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和綜合社會實踐活動。

  1.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計分方式。學生須在初中三年完成10次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每次計3分,滿分30分。成績除以3後,分別計入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學業水準考試成績。

  2.綜合社會實踐活動計分方式。學生七、八、九年級每學年應完成10次綜合社會實踐活動,共30次,每次計1分,滿分30分。成績除以3後四捨五入取整,分別計入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學業水準考試成績。

  3.往屆生相關科目每科成績由筆試成績加畢業時實踐活動成績計分。在外省市就讀回京參加中招的本市戶籍學生(以下簡稱外省回京考生),相關科目成績按筆試成績(滿分70分)乘以8/7,四捨五入取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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