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外語(非英語)聽力考試考生須知

日期:2023-12-21 09:35    來源:北京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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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試時間及日程安排

  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外語(非英語)(以下簡稱“小語種”)聽力考試實行一年兩考。第一次考試於2024年1月8日進行,考點集中安排在東城區、西城區、豐台區、石景山區、海淀區、通州區;第二次考試於2024年6月8日進行,考點由各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選定。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外語(非英語)聽力考試考生須知

  注:1.以上日程安排如有調整,以相關工作通知為準。

  2.北京教育考試院網址:www.bjeea.cn

  二、成績計算

  高考小語種聽力考試滿分30分,取兩次聽力考試的最高成績與其他部分試題成績一同組成高考外語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三、第一次考試注意事項

  1.考生應講誠信,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須憑身份證和准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按照考點具體要求存放手機等非考試用品。

  3.開考前35分鐘,考生持身份證、准考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並將身份證和准考證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驗。考試開始前15分鐘(即8:45)後,考生不準進入考點。聽力考試不得提前交卷出場。

  4.考生進入考場,除相關證件、2B鉛筆、黑色字跡簽字筆和無封套橡皮外,不得攜帶其他任何物品。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資訊功能的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等設備,以及塗改液、膠帶、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不得隨身夾帶文字材料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5.考生領到答題卡後,應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答題卡上的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准考證號,並在監考員的指導下正確粘貼個人資訊條碼。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須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後不再更換;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所有考試材料均須放置在桌面上。

  6.開考信號發出後方可答題。要在答題卡上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作答,不得在答題卡上規定答題區域外作答,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或紙作答,也不得在答題卡上任何地方做任何標記。在試卷或草稿紙上答題無效。

  7.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

  8.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考生須立即停筆並停止答題,將考試材料從上至下按照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的順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靜候收卷。待監考人員收齊檢查無誤發出指令後,方可依次離開考場。

  9.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考場上所發的任何考試材料帶出考場。

  10.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式和規定嚴肅處理,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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