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在前期試點運作基礎上,12月11日全面啟動新生兒入戶、戶籍類證明、戶口遷移、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等五項戶政業務“跨省通辦”,方便群眾生活工作,努力解決“多跑路”“折返跑”難題。
五項業務具體辦理方式
·新生兒入戶
新生兒入戶“跨省通辦”分為兩種情形:一是外省戶籍人員婚內在北京市醫療機構生育或者在境內其他地區醫療機構內生育且在北京市長期居住生活,為不滿一週歲的新生兒在北京市申請隨父或母在家庭戶登記戶口;二是本市戶籍人員婚內在外省長期居住地的助産機構內生育,為不滿一週歲的新生兒申請隨父或母家庭戶戶主一方登記戶口。
·戶口遷移
辦理外省市戶口遷入北京市和北京市戶口遷往外省市的群眾,均可以通過異地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在遷入地一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戶籍類證明
外省市戶籍居民在京就業、就學、居住等無法取得居民戶口簿的,可在本市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開具戶籍類證明,本市公安派出所與戶籍地公安機關協作配合為群眾出具證明。
戶籍類證明包括:戶籍資訊證明、戶籍事項證明(包括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更正證明、登出戶口證明、曾經同戶人員親屬關係證明、戶口遷移情況證明、其他戶籍事項證明)。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
長期在京工作、學習、居住的外省市戶籍居民可持本人居民戶口簿及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其中一種證明材料,在居住地戶籍派出所辦理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公民申請辦證,需監護人陪同申請人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
·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外省市戶籍居民在京辦理居民身份證申領、換領、補領期間,急需用證的,申領人可以向窗口提出預申請並登記手機號碼。原籍審核簽發通過後將推送短信提示,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就近到任意一個臨時居民身份證窗口申請辦理。(孫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