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藝術類專業統考12月開考 2024年1月8日起可查成績

日期:2023-11-18 10:00    來源:北京日報

分享:
字號:        

  2024年起,本市全面實施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6類高考藝術類專業統考。北京教育考試院11月17日發佈藝術類專業統考考生須知,明確考試將於12月陸續開考。2024年1月8日起,考生可查詢成績。

  美術與設計類考試包括素描、色彩、速寫(綜合能力)三個科目。參考時,考生只能攜帶規定的考試用具,其中畫板(畫夾)上不得粘貼各種圖案,不得書寫有關文字;椅子(小凳)、吹風機、尺子、定畫液、無關文字材料等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帶入考場。各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

  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分為音樂表演和音樂教育兩類。其中,音樂表演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聲樂(器樂)四個科目;音樂教育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主項、副項五個科目。各科目成績均按滿分100分進行評分,總成績滿分為300分。音樂表演的總成績=樂理×15%+聽寫×30%+視唱×15%+聲樂(器樂)×240%,四捨五入取整數計分;音樂教育的總成績=樂理×15%+聽寫×30%+視唱×15%+主項×165%+副項×75%,四捨五入取整數計分。

  播音與主持類考試包括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述三個科目。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場、一次性完成所有考試科目。考生不得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化粧、遮擋面部、佩戴飾品等行為。

  舞蹈類考試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興三個科目。國際標準舞的舞蹈表演科目如需要可帶舞伴。播音與主持類、舞蹈類考試均明確,考生考試時所穿的服裝不得有體現個人基本資訊的文字、圖案等,嚴禁考生穿着培訓機構(學校)發放的服裝參加考試。

  表(導)演類服裝表演方向考試包括形體形象觀測、臺步展示、才藝展示三個科目。戲劇影視表演方向考試包括文學作品朗誦、自選曲目演唱、形體技能展現、命題即興表演四個科目,戲劇影視導演方向考試包括文學作品朗誦、命題即興表演、敘事性作品寫作三個科目。根據要求,參加表(導)演類面試科目的考生一律不得化粧。

  書法類考試包括書法臨摹和書法創作兩個科目。書法臨摹完成兩道臨摹題目,兩幅作品各75分,總分150分;書法創作完成兩道創作題目,兩幅作品各75分,總分150分。考試全程不得使用輔助工具,如尺子、書法工具書、吹風機等。

  2024年1月8日起,考生可查詢自己的統考成績及合格分數線。(牛偉坤)

6類高招藝術類專業統考日程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