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電動自行車車道等18項新標誌 新版道路交通標誌標準10月實施

日期:2022-09-17 10:21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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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增加電動自行車車道等18項新標誌 新版道路交通標誌標準下月實施
  新修訂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 第2部分:道路交通標誌》即將於10月1日實施。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設施、交通管理新需求,標準增加了“電動汽車充電站”“電動自行車車道標誌”“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標誌”“注意積水標誌”等18項新的交通標誌。
  2009年版《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發佈實施已10餘年,為推動我國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的完善和規範應用發揮了重要作用,支撐了道路交通基礎設施的快速發展,規範了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提高了路網運作效率,促進了公眾交通安全意識提升。
  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化進程越來越快,道路基礎設施建設也快速發展,都對交通管理和基礎設施保障提出更高要求。當前,我國已全面進入汽車社會,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4億輛,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看似“小設施”,卻蘊含着服務公眾出行“大民生”。相關標準結合新形勢進行了適時修訂。修訂後的《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第2部分:道路交通標誌》,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設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18項新的交通標誌。
  禁令、指示標誌增加熒光粉紅色作為交通事件管理區的警告標誌底色。增加了“電動自行車行駛標誌”“電動自行車車道標誌”“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標誌”“小型客車車道標誌”“有軌電車專用車道標誌”“開車燈標誌”“非機動車與行人通行標誌”“非機動車推行標誌”“靠右側車道行駛標誌”“硬路肩允許行駛標誌”“貨車通行標誌”“注意積水標誌”“直出車道的指引標誌”“前方車道控制的告示標誌”等新的交通標誌。同時,增加了可在人行橫道標誌外加熒光黃綠邊框使標誌醒目的規定以及樞紐互通出口預告標誌、出口方向標誌的設置規定。標準還將“注意車道數變少標誌”和“線形誘導標”由指路標誌改為警告標誌。
  為適應複雜路網和交通運作環境下駕駛人對出行便捷性的要求,標準細化了標誌的版面、設置及使用要求,對指路標誌的資訊量、資訊選取原則和方法等提出了細化要求;強化操作性,增加了交通標誌設置示例等附錄,給出製作圖例。例如,增加了標誌板背面的使用要求,標誌板背面不應用作宣傳、廣告,應為灰色、黑色或金屬原色並避免炫光。(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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