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孝”作為倫理基礎的文化意義。
“孝”在中國文化中佔有重要地位,“孝”作為中國文化的一個核心觀念,體現了儒家的基本精神。中國的倫理觀是家國同一的,“孝”不僅是家庭倫理,也是天下倫理。“孝”的意義遠遠超出了對父母的順從和贍養,既包括了以家道、家教、家風、家業,養親、事親、尊親、悅親等為主要內容的孝道傳統,又集中展現了仁愛、責任、禮敬、勤勞、奉獻等核心的倫理規範與道德精神,這是中華民族寶貴的精神財富。孝,對於社會來説,是道德之本;對於個人來説,是立身之本。“孝”的原則的構建,就是為今天成長中的一代厚植“孝”文化之根,讓他們有感恩情懷,有責任意識,又對生命的珍惜,從而珍惜親情、珍惜自己,這是今天在家庭教育中領路“孝”這一倫理的文化意義。
孝感天地
舜,傳説中的遠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華,號有虞氏,史稱虞舜。相傳他的父親瞽叟及繼母、異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讓舜修補穀倉倉頂時,從穀倉下縱火,舜手持兩個斗笠跳下逃脫;讓舜掘井時,瞽叟與象卻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脫。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對父親恭順,對弟弟慈愛。他的孝行感動了天帝。舜在厲山耕種,大象替他耕地,鳥代他鋤草。帝堯聽説舜非常孝順,有處理政事的才幹,把兩個女兒娥皇和女英嫁給他;經過多年觀察和考驗,選定舜做他的繼承人。舜登天子位後,去看望父親,仍然恭恭敬敬,並封象為諸侯。舜的至孝和寬容成為後世的表率。
2、“孝”的歷史內涵。
許多人只是把孝理解為子女對父母的回報、贍養之情,這種理解是對“孝”的窄化。儒家思想認為對父母的孝,只是孝在小處的體現,孝還是一個更廣義的人的品德尺規。所以孔子説,先交到百姓懂得博愛,就不會有人遺棄自己的親人。人最寶貴的是生命,樹立一種生命意識,珍惜生命,是自身的權利,也是人們對這個世界的義務。可以説這是一種更高層次的生命意識和生命境界,這樣的行為才是真正的“孝”。形式和內容是對立統一的兩個哲學範疇,“孝”同樣是形式和內容的有機統一。“孝”的內在精神是對父母血緣基礎上的親情的依賴,是對父母的養育之恩的報答,而這種內在的精神必須要通過一定的形式才能得到完美的表達。“義”是“孝”的尺規,沒有原則的孝,其結果就是陷父母於不義。所以“孝“不是對父母盲目的服從,對父母的孝敬不能離開“仁義”這一核心。
百里負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順。早年家中貧窮,自己常常採野菜做飯食,卻從百里之外負米回家侍奉雙親。父母死後,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國去,隨從的車馬有百乘之眾,所積的糧食有萬鐘之多。坐在壘疊的錦褥上,吃着豐盛的筵席,他常常懷念雙親,慨嘆説:“即使我想吃野菜,為父母親去負米,哪能夠再得呢?”孔子讚揚説:“你侍奉父母,可以説是生時盡力,死後思念哪!”(《孔子家語·致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