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人格平等意識的把握(一)
家庭中,夫妻之間地位的平等,是尊重保護愛情的前提。愛情相互平等的定律如果得不到尊重,就會在另一方的心中深藏一種輕蔑。愛,能使世界轉動,而平等的意識是聯繫情感之環。愛情表達的平等,首先是責任,其次是自由,再次是共同的價值取向,漸次才是歡樂與生活。如果婚姻只有終生為伴的願望,卻由於精神利益時而不一致而産生價值取向的隔閡,這種隔閡雖不至於吵架分手,卻在心靈深處埋下不滿和輕蔑,因此對方一遇機會就會用自負的心態表現出“無所謂”的精神狀態,長此以往必定會出現貌合神離的形態。其實真正的婚姻是要託付終生的,而終生的託付,需要雙方精神利益與價值取向的一致,而這種情感一旦建立,就會有一種愛情加親情的味道,它讓人明白相濡以沫白頭偕老,是由精神的恒定來決定。
——愛的奉獻——
1913年9月16日,宋慶齡在日本橫濱登岸。在姐姐家裏她遇到了孫中山,這一際遇決定了她的一生。她在幫助孫中山所做的工作的過程中,充分了解了孫中山內心所懷的熱忱。當時不單是辛亥革命的果實給竊國大盜袁世凱掠奪了,革命力量分散,孫中山遭到通緝,真是困難重重。宋慶齡曾經好幾次看到孫中山力不自持,疲病交加。她雖然還是一個少女,但她立刻覺得必須給以幫助。她自言自語地説:“我可以幫助中國,而我也可以幫助孫先生,他是需要我的。”
夫妻之間人格平等意識的把握(二)
自由也是一種平等,並且是精神上平等的渴望,由此形成人性的美德、光明的源泉。自由所表達的平等,是夫妻感情融合的信條,是精神利益的産物。夫妻之間的自由主要的是一種人格的相互尊重,有自由的人格,才有真正意義上的自由。然而,自由是受考察的東西,自由往往體現在爭取的內容上,而平等的必然性又體現出自由的價值。其實,人格的自由也受道德的約束,一個人格自由的人,是在家庭中講道義、識大體、有遠見的人。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自由,自由的選擇受制於人格的慾望,也受制於各種客觀的條件。自由的人格往往又與自我的約束相伴相生,自由人格多一點,自我約束多一點有約束的自由是生存的常態,無約束的人格是人性的變態,約束加自由是社會文化正常的形態。
——孔明愛妻——
黃月英為沔陽名士黃承彥之女,黃承彥以黃月英有才幹向諸葛亮推薦,諸葛亮遂與黃月英結為夫妻,相傳黃月英黃頭髮黑皮膚,但知識廣博。諸葛亮發明木牛流馬,相傳就是從黃月英傳授的技巧上發展出來。諸葛亮一生行事謹慎,穩紮穩打,從無失算,而他毅然決然地娶了個醜媳婦,不但使他一生無後顧之憂,更使他在事業發展上獲得了一個強有力的支柱,更重要的是他一生一世都沉湎在溫柔的照顧中,夫妻情感的親密,非局外人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