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吐就吐,説停就停。
嘔吐是小兒常見的症狀之一,而有的孩子嘔吐呈現“周期性”發作的特點,一些孩子隔個一兩周就要吐一次,一些孩子隔幾個月突然嘔吐,這些孩子很可能是患上了周期性嘔吐綜合徵(cyclic vomiting syndrome,CVS)。
CVS是兒科發生率較高的一種胃腸道疾病,臨床症狀以反覆嘔吐為主要特徵。發作期由於持續嘔吐、噁心,導致患兒無法進食、不與他人溝通,反覆的急診和住院治療嚴重影響患兒的生活和學習,危害患兒身心健康。
那麼怎樣準確識別診斷CVS,並及時給予治療呢?“醫學界”本期特別邀請清華大學附屬北京清華長庚醫院兒科主任徐樨巍,分享CVS的相關知識和診療新進展。
病如其名
“嘔吐”
CVS患兒發作前可出現面紅、蒼白、發熱、流涎、腹瀉、嗜睡等前驅症狀,還有部分孩子會出現畏光、拒食、頭暈。雖然CVS的具體發作模式因人而異,但都呈突然發作、突然停止的刻板形式,類似“開-關”狀態。
徐樨巍教授介紹到,“患兒一旦發作,好似打開了開關,吐個不停,這種狀態維持數小時至數天后,孩子可突然自行恢復正常,這時的患兒和其他孩子一樣,無其他異常,我們稱為回到‘基線’。”
”周期性”
周期性在CVS中主要體現在起病時間、持續時間、發作間隔都有規律可循。
CVS起病多見於凌晨(早上2點~7點或患兒晨起時),嘔吐的持續時間短則1h,長則10d。復發的間隔時間也呈一定的規律,有一週一次的,也有一個月一次的,還有一年內僅發作2~3次的。
既然該病的發作在患兒之間存在如此大的差異,那麼如何對其明確診斷呢?
針對CVS,目前國際上有3種診斷標準:羅馬Ⅳ標準、第三版國際頭痛分類標準(ICHD-3)、北美兒童胃腸肝病營養協會(NASPGHAN)標準。
徐樨巍教授介紹,這3種診斷標準均強調:一定時間內發作頻次、發作呈模式化特徵,並要求發作間期“回到基線”。
目前臨床大多采用羅馬Ⅳ標準,羅馬Ⅳ標準不僅可用於兒童和青少年,對新生兒和嬰兒均可適用。
新生兒和嬰兒CVS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6個月內有≥2次的劇烈陣發性嘔吐,伴或不伴乾嘔,每次持續數小時至數天;
(2)每例患兒的發作呈模式化特徵;
(3)嘔吐發作可間隔數周至數月,發作間期恢復到基礎健康狀態。
兒童和青少年CVS除滿足以上3個條件外,還必須經過適當的醫療評估,排除患兒的症狀歸因於其他疾病的情況。
另外兩種標準:ICHD-3標準要求≥5次發作,NASPGHAN標準要求任何時間段內至少有5次發作或6個月內至少有3次發作,ICHD-3和NASPGHAN標準還強調發作≥4次/h、發作持續≥1h、發作間隔時間≥1周。
不是人人都要用藥
CVS的患兒也不是個個都要治療的,如果患兒發作不頻繁,症狀輕微,無需進行特殊治療,如果患兒吐得非常頻繁,那麼就需要住院治療了。
輕度:一年發作≤4次或發作時間短、嘔吐次數少。
輕度CVS一般採用支援性治療。CVS發作期的劇烈嘔吐可能導致大量液體丟失、酸鹼平衡和電解質紊亂,患兒可口服補鹽液,必要時靜脈補液及時糾正水電解質紊亂。同時,患兒及其家屬應主動尋找和避免誘發因素,如情緒緊張、學習壓力大、睡眠不足、勞累、感染、焦慮抑鬱等。
中重度:每1~2月發作≥1次;發作持續時間≥2天;需要反覆住院和/或急診診療;嚴重干擾患者日常生活。
這時主張緩解期預防性用藥。用於預防CVS發作的藥物主要有賽庚啶、普萘洛爾、阿米替林等。NASPGHAN推薦,≤5歲兒童一線用藥為賽庚啶,二線用藥為普萘洛爾;>5歲一線用藥為阿米替林,二線用藥為普萘洛爾。嘔吐發作期可應用昂丹司琼等止吐藥。
要確診,這些檢查也不能少
CVS患兒病程較長,平均病程為2.5~5.5年,雖然其具有典型的臨床表現,但其診斷主要依賴臨床特點,要做到早診早治,確診前需完善檢查,排除器質性疾病。
消化系統檢查
某些胃腸道疾病是診斷CVS首先需要排除的,如胃扭轉、腸旋轉不良、胃食管反流病、嗜酸細胞性食管炎等疾病均可表現為反覆嘔吐,可通過消化道造影、24小時食道內PH監測、內鏡檢查等明確病因。
神經系統檢查
除了消化系統疾病,確診CVS還需要排查神經系統疾病,具體檢查主要有腦部核磁、腦電圖等。徐樨巍教授提道:“對於CVS,特別要排查中樞神經系統方面的疾病,我們曾經接診一些症狀與CVS相似的患兒,結果查出來為後顱窩腫瘤。”
內分泌及遺傳代謝檢查
CVS還要排查內分泌及遺傳代謝相關疾病,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中鏈酰基輔酶A脫氫酶缺乏症、線粒體腦肌病伴高乳酸血症和腦卒中樣發作(MELAS綜合徵)等。
CVS的確診是一個全面評估的過程,對於反覆、周期性發作嘔吐的患兒,生化檢查、胃腸道檢查、內分泌和遺傳代謝檢查及神經系統檢查是不可或缺的,徐樨巍教授還建議,3歲以內的患兒可做基因篩查來幫助確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