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4:生病吃藥不能母乳餵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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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乳餵養用藥原則:

  當母親生病時,不要自己隨便用藥,應向醫生諮詢,説明正處於哺乳期,並在醫生指導下用藥;

  應在哺乳剛結束時用藥,盡可能與下次哺乳的時間間隔4小時以上;

  大多數藥物只能少量進入母乳,只有少數藥物會影響到寶寶。但是,當乳母必須用藥卻又缺乏安全保證時,最好暫停母乳餵養;

  如果母親患急性或嚴重疾病需大量用藥,建議暫停哺乳;

  如果母親患有嚴重慢性病需長期服藥,則應向醫生諮詢看是否能繼續哺乳;

  當母親服用治療精神病藥物或抗驚厥藥物時,應監測寶寶是否嗜睡;

  避免使用四環素、氯黴素、滅滴靈、磺胺、雌激素類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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