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對象和標準

日期:2024-09-10 11:10    來源:北京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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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消費者

  一次性補貼20000

  對報廢符合條件的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並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車

   一次性補貼15000    

  報廢符合條件的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並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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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馨提示:

  1.符合報廢更新補貼政策條件的燃油乘用車是指在201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註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 其他燃料類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甲醇、乙醇、氫、生物燃料等。

  2. 您提交申請的補貼受理地應和您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保持一致。

  3.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的符合條件的舊車,應當於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在補貼申請審核間,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4.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位個人消費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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