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為聘用人員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初次申請

日期:2026-09-28 16:45    來源:北京國際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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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項名稱】

  單位為聘用人員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初次申請(申請工作居住證)

  【設定依據】

  1、《北京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事局關於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若干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3〕29號);

  2、《朝陽區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實施細則(試行)》(朝人社發〔2019〕12號)。

  【申請條件】

  1、單位:

  已在朝陽區辦理工作居住證開戶且已取得當年工作居住證新辦指標。

  2、個人:

  申請人一般應在用人單位工作滿1年,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並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相當資格、資質的人才。

  (三)國家和本市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哲學社會科學等類獎項省部級二等獎以上的獲獎人。

  (四)在新型研發機構、創新型總部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創新主體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全社會職工平均工資4倍的人員。

  (五)在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金融機構等科技創新服務主體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全社會職工平均工資8倍的人員。

  (六)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項發明專利授權或3項其他專利授權或3項軟體著作權登記,其相應智慧財産權成果在京落地轉化並取得較好經濟社會效益的人員。

  (七)近3年累計自主投入超過500萬元或股權類現金融資大於1000萬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納稅500萬元以上的創新創業團隊,其持股比例不低於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東。

  (八)對本市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或文化創意貢獻突出且近三年每年納稅額20萬元(含)以上的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等人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才資源供求情況,適時調整納稅額度)。

  (九)由區委區政府按程式推薦並經市人才工作局批准的人員。

  (十)持有《北京市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目錄(3.0版)》(京人社事業發〔2023〕24號)境外職業資格的中國籍專業人員。

  符合以上條件的,申請人在本市年應稅收入還應達到上一年度本市全社會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倍數: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聘用的人員為1.2倍;具備除第(四)、(五)項條件以外的人員為1.5倍。

單位為聘用人員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初次申請

  注:未公佈新一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前,參照上一年度執行。

  【辦理材料】

  1、上傳《誠信聲明》原件彩色掃描件(附件2),申請人和單位(法人或授權人)手寫簽字,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

  2、上傳合法穩定住所材料,住房材料須合理合法,位於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且房屋用途需為住宅(以下其中一項即可)。

  (1)自有住房的,上傳《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的上傳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原件。

  (2)租住居民戶房屋的,上傳《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原件的彩色掃描件或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以及尚有3個月以上租賃期限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的原件。

  (3)租住農村宅基地房屋的,上傳房屋所有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原件彩色掃描件或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以及尚有3個月以上租賃期限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的原件。

  (4)住單位公房的,上傳房屋産權單位出具的房屋産權相關材料原件彩色掃描件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彩色掃描件或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及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居住憑證原件彩色掃描件。

  (5)居住親友住房的,上傳《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及親友雙方簽署的房屋借住聲明(附件3)原件和雙方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件。

  (6)持有《北京市居住證》的,上傳《北京市居住證》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北京市居住證》電子列印件彩色掃描件或《北京市居住證(卡)確認單》原件彩色掃描件。

  3、上傳申請人戶口本原件彩色掃描件(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

  4、按照申請條件類別對應上傳申請人相關材料原件彩色掃描件:

  條件1:學位證書(學位證書需經“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查驗,如查驗不到,需上傳相應機構認證材料)、學歷證書。

  條件2:專業技術職務或相當資格、資質證書。申請人通過評審(含考評結合)取得的中級職稱或高級職稱,需上傳職稱評審材料原件彩色掃描件。

  條件3:獲獎證書或能夠體現獲得獎項的材料。

  條件4、5:單位資質證書;上傳近3個自然年度以及本年納稅月份的應稅收入相關材料。

  (1)近3年稅收入截圖 (申報單位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全屏列印“個人扣繳查詢明細”),上傳彩色或黑白掃描列印件(“應稅收入截圖”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

  (2)申請人登陸“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納稅記錄開具”模組下載並上傳近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原件掃描件;同時在“申報收入查詢”頁面截圖並上傳近3年《申報收入記錄》彩色或黑白掃描列印件(《申報收入記錄》截圖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

  條件6:相關證書等材料;相關智慧財産權成果在京落地轉化並取得較好經濟社會效益相關材料(驗資報告)。

  條件7:在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已備案的最新單位章程;驗資報告、投資或獲得股權類現金融資的投資協議書、銀行轉賬記錄等相應材料或近三年納稅相關材料。

  條件8:業績貢獻材料;近三年納稅相關材料。

  條件9:相關批准材料。

  條件10:按照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人才工作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目錄 (3.0版)》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23〕24號)境外職業資格證書查詢驗證流程,上傳《境外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彩色掃描件和《境外職業資格證書查詢結果》掃描件。

  5、用人單位上傳申請人與申請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彩色掃描件,申請人需提交尚有一個月以上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用人單位與個人簽訂勞動合同使用電子簽的,可以上傳電子簽訂勞動合同彩色掃描件。

  6、上傳申請人近12個月應稅收入列印件,其中個人所得稅需由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申請單位繳納,不得由第三方代扣代繳。“應稅收入截圖”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和《申報收入記錄》 (以下其中一項即可) 。

  (1)近12個月應稅收入截圖 (申報單位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全屏列印“個人扣繳查詢明細”),上傳彩色或黑白掃描列印件(“應稅收入截圖”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

  (2)申請人登陸“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納稅記錄開具”模組下載並上傳近12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原件掃描件;同時在“申報收入查詢”頁面截圖並上傳近12個月《申報收入記錄》彩色或黑白掃描列印件(《申報收入記錄》截圖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

  7、上傳隨往子女材料原件彩色掃描件(以下其中一項即可):

  (1)隨往子女係戶籍地計生政策範圍內生育的,需上傳父母結婚證、子女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

  (2)隨往子女係違反計生政策生育的,需上傳父母結婚證、子女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

  (3)隨往子女係未婚生育的,需上傳子女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以及其他可體現其與申請人有直系血緣關係的相關材料。

  (4)隨往子女係父母離異的,子女由申請人撫養的,需上傳申請人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子女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出生醫學證明》。

  8、上傳申請人近12個月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資訊)原件彩色或黑白掃描件,其中社會保險需由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申請單位正常繳納,不得由第三方代扣代繳。

  【辦理機構】

  朝陽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

  北京市朝陽區將臺路5號院15號樓A座(506創新園內)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9:0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聯繫電話】

  010-57596100

  郵件諮詢:cygfzx-hum@bjchy.gov.cn

  【投訴監督電話】

  010-12345

  【收費標準】

  無

  【辦理流程】

  1、指標查詢

  單位經辦人登陸“朝陽區人力社保局人力資源管理系統(http://cyrlzygl.bjchy.gov.cn/)”查詢指標獲取情況。

  2、系統申報

  (1)申請人登陸“北京國際人才網(http://www.bjrcgz.gov.cn/)”,點擊業務辦理登錄欄目的“個人入口”,跳轉至“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按照系統要求完善個人資訊、系統填報和資料上傳,同時向申請單位提交系統關聯申請。

  (2)單位經辦人登陸“北京國際人才網”,點擊業務辦理登錄欄目的“單位入口”,跳轉至“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按照系統要求完成相關資料上傳,同時與員工進行系統關聯,並對員工的全部資訊及材料進行核查,核實無誤後進行線上提交。

  (3)單位經辦人登陸朝陽區人力社保局人力資源管理系統進行預約辦理。

  3、線上審核

  服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線上審核系統資訊。

  4、上報審批

  服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上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審批時限】

  20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

  1、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初次申請實施全程線上辦理。

  2、上傳的電子材料印章清晰、內容完整(含封面、編號頁)、不得有遮擋;內容連續、方向正確;格式為PDF掃描件。

  3、所有上傳的列印件(原件彩色掃描件材料除外)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

  4、所有上傳材料非中文的,一併上傳翻譯件彩色掃描件。

  5、申請人為非中國籍或北京市集體戶口、學校臨時戶口的,不在受理範圍之內。

  6、除外國公司北京代表處外,其他性質單位派遣員工,不在受理範圍之內。

  7、系統升級後不再隨往配偶,只可增加隨往子女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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