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單位辦理港澳臺高級人才工作居住證個人證件基礎資訊變更
【設定依據】
1、《朝陽區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實施細則(試行)》(朝人社發〔2019〕12號);
2、《朝陽區關於開展辦理港澳臺高級人才工作居住證、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居住證的通知》。
【申請條件】
1、單位:
已在朝陽區成功辦理港澳臺高級人才工作居住證開戶。
2、個人:
持有的港澳臺高級人才工作居住證為“有效狀態”。
【辦理材料】
1、變更居住地址資訊的:
(1)上傳《誠信聲明》原件彩色掃描件(附件2),申請人和單位(法人或授權人)手寫簽字,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
(2)上傳合法穩定住所材料,住房材料須位於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以下其中一項即可)。
①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的,上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彩色掃描件(正反面)。
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證》的,上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證》原件彩色掃描件(正反面)。
③自有住房的,上傳《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的上傳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原件。
④租住居民戶房屋的,上傳《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原件的彩色掃描件或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以及尚有3個月以上租賃期限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的原件。
⑤租住農村宅基地房屋的,上傳房屋所有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原件彩色掃描件或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以及尚有3個月以上租賃期限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的原件。
⑥住單位公房的,上傳房屋産權單位出具的房屋産權相關材料原件彩色掃描件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彩色掃描件或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及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居住憑證原件彩色掃描件。
⑦居住親友住房的,上傳《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及親友雙方簽署的房屋借住聲明(附件4)原件和雙方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件。
(3)上傳申請人近12個月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資訊)原件彩色或黑白掃描件。
2、變更姓名的:
(1)上傳《誠信聲明》原件彩色掃描件(附件2),申請人和單位(法人或授權人)手寫簽字,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
(2)上傳申請人《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件(正反面)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件(正反面)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彩色掃描件(正反面)。
(3)上傳申請人近12個月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資訊)原件彩色或黑白掃描件。
3、變更學歷或學位資訊的:
(1)上傳《誠信聲明》原件彩色掃描件(附件2),申請人和單位(法人或授權人)手寫簽字,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
(2)上傳新學位或學歷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①國內高校取得的學位證書需經“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查驗,如查驗不到,需上傳相應機構認證材料彩色掃描件;國外(含港澳臺)取得的學位證書需經“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並上傳相應機構認證材料彩色掃描件。
②國內高校取得的學歷證書需經“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查驗,如查驗不到,需上傳相應機構認證材料彩色掃描件;國外(含港澳臺)取得的學歷證書需經“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並上傳相應機構認證材料彩色掃描件。
(3)上傳申請人近12個月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資訊)原件彩色或黑白掃描件。
【辦理機構】
朝陽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
北京市朝陽區將臺路5號院15號樓A座(506創新園內)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9:0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聯繫電話】
010-57596100
郵件諮詢:cygfzx-hum@bjchy.gov.cn
【投訴監督電話】
010-12345
【收費標準】
無
【辦理流程】
1、系統申報
(1)申請人登陸“北京國際人才網(http://www.bjrcgz.gov.cn/)”點擊業務辦理登錄欄目的“個人入口”,跳轉至“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按照系統要求完善個人資訊、系統填報和資料上傳。
(2)單位經辦人登陸“北京國際人才網”,點擊業務辦理登錄欄目的“單位入口”,跳轉至“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按照系統要求完成相關資料上傳,並對員工的全部資訊及材料進行核查,核實無誤後進行線上提交。
2、線上審核
服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線上審核系統資訊。
3、辦理證件基礎資訊變更
服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辦理證件基礎資訊變更。
【審批時限】
20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
1、港澳臺高級人才工作居住證個人證件基礎資訊變更實施全程線上辦理。
2、上傳的電子材料印章清晰、內容完整(含封面、編號頁)、不得有遮擋;內容連續、方向正確;格式為PDF掃描件。
3、所有列印件(原件彩色掃描件材料除外)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
4、所有上傳材料非中文的,一併上傳翻譯件彩色掃描件。
5、企業納稅地為本區但工商註冊地非本區的,除上傳正常所需申報材料外,還需上傳本單位近一年含二維碼頁的繳納稅費憑證原件彩色掃描件(以下其中一項即可)。
(1)《涉稅資訊查詢告知書》;
(2)《涉稅資訊查詢結果情況核實申請表》(含個人所得稅);
(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
其中《涉稅資訊查詢告知書》和《涉稅資訊查詢結果情況核實申請表》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專用章。
6、需預留20個工作日用於審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