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理指南—學生兒童

日期:2022-11-01 17:45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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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就讀的本市戶籍在校學生,以及非在校的本市戶籍少年兒童(包括托幼機構的兒童、散居嬰幼兒和其他年齡在16周歲以下非在校少年兒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職非北京生源(含在京就讀的港澳臺大學生),且無其他基本醫療保障的學生(以下簡稱學生兒童),以及下列無其他基本醫療保障人員:

  1.具有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就讀的學生;

  2.具有本市戶籍的18周歲以下的初中往屆生及22周歲以下的高中往屆生;

  3.父母一方有本市戶籍(駐京辦戶口、學生集體戶口等除外)的外埠戶籍學生兒童;

  4.經國家和市有關部門批准,在本市學校開設的內地民族班就讀的學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學就讀的學生;

  5.非本市戶籍的原北京知青子女、隨軍家屬中的未成年子女;

  6.在京博士後流動站在站研究人員的未成年子女、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人員的隨往子女;

  7.在京接受義務教育的華僑子女、在京投資臺商及其僱員(台胞)子女。

需要什麼材料?

  參保材料: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本人照片、開戶銀行賬號等,具體材料可與辦理機構確認。未滿一週歲的新生兒,由親屬提交本人戶口簿、出生證明、新生兒電子照片等材料。

  以下人員除提交本人電子照片外,還應當分別提交下列相關證件:

  1.具有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就讀且無基本醫療保障的學生,提交本人戶口簿、由學校開具的就讀證明和無基本醫療保障承諾書。

  2.具有本市戶籍且年齡在18周歲以下的初中往屆生及年齡在22周歲以下的高中往屆生,提交本人戶口簿、本年度參加中、高考的准考證和無基本醫療保障承諾書。

  3.父母一方有本市戶籍的外埠戶籍學生兒童,提交本人戶口簿、出生證明和父(母)的北京市戶口簿及其他相關材料。

  4.非本市戶籍的隨軍家屬中的未成年子女,提交本人戶口簿、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開具的證明。

  5.在京博士後流動站在站研究人員的未成年子女,提交本人戶口簿、出生證明和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開具的進站函。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人員的隨往子女,提交本人戶口簿、出生證明和登記有該子女資訊的父(母)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6.在京接受義務教育的華僑子女,提交學生父(母)華僑身份證明、《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及其他相關材料。在京投資臺商及其僱員(台胞)子女,提交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台胞子女在京就讀批准書及其他相關材料。

去哪兒辦理?

  1.在校學生由學校負責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2.非在校少年兒童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

什麼時間辦理?

  1.參保

  符合當年參保條件的人員,自取得本市戶籍或符合參保條件之日起90日內。其中,未滿一週歲的新生兒自取得戶籍之日起90日內。

  2.續保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3月31日。

  繳費時間為:

  (1)醫保個人賬戶:每月月底最後一天劃扣。

  (2)稅務繳費:每月5日至20日。

  銀行批量扣款日為每月15日,遇法定節假日、雙休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2025年1月銀行批量扣款日為15日至17日)。參加批量扣款的繳費人在批量扣款期間不能使用其他渠道繳費。

費用是多少?

  405元。

怎樣繳費?

  1.參保

  建立繳費銀行賬戶:參保人員需到與社保經辦機構合作銀行中任意一家銀行的營業網點,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卡或存摺),並存入至少一個年度的醫保費。

  提示:港澳臺在京參保的學生兒童需開立家長的銀行賬戶。對於港澳臺在京參保的學生兒童(身份證號碼派號為999開頭),需要開立並採集家長(存在有效身份證號碼)的銀行賬戶資訊,才能成功扣款。

  2.續保

  (1)醫保個人賬戶:

  由北京市醫療保障局主動對足額的醫保個人賬戶發起劃扣。請及時關注醫保個人賬戶劃扣情況。使用醫保個人賬戶繳費的可通過“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查詢。

  在醫保個人賬戶資金足額的情況下,除可為自己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外,還能為已建立共濟關係的家庭成員繳納保費。初次使用醫保個人賬戶為家庭成員繳納保費時,需先通過“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京通小程式或經辦櫃檯辦理共濟備案。醫保部門將於每月最後一天發起扣費工作。

  提示:能建立共濟關係的家庭成員應為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包含參保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2)京通小程式:

  可通過微信、支付寶、百度客戶端搜索“京通”小程式,進入“社會保障”欄目下的“社保費辦理”功能,點擊“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辦理”繳費。也可通過支付寶“市民中心(北京)”或微信“城市服務(北京)—社保”選擇“社保繳費”進入。也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寶、百度客戶端掃碼進入“京通”小程式的北京稅務社保繳費頁面。

  (3)電子稅務局

  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官網(https://beijing.chinatax.gov.cn/)首頁進入北京市電子稅務局(Web端)辦理繳費。

  (4)銀行APP

  可通過郵儲、北京、農商、浦發銀行APP辦理繳費,詳情可諮詢相關銀行。

  (5)銀行批量扣款

  參加批量扣款的繳費人在批量扣款期間不能使用其他渠道繳費。請及時關注繳費情況,如批扣未成功可通過其他渠道完成繳費。

  (6)銀行櫃檯

  繳費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代辦人則需攜帶本人及參保人身份證,到本市郵儲、北京、農商、交通、浦發、華夏、農業、建設、中信、招商、光大、民生銀行辦理繳費業務。

保障期是多久?

  1.在規定期內及時參保的人員,自參保繳費的當月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享受待遇時間至當年12月31日。其中,未滿一週歲的新生兒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應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享受待遇時間至當年12月31日。

  2.在規定期內未及時參保的人員,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當年醫療保險費,在3個月等待期滿後可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時間至當年的12月31日。

相關提示

  1.普通高等院校,是指按國家規定的設置標準和審批程式批准的,通過全國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考試,招收高中畢業生為主要培養對象,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及其他機構(獨立學院和分校、大專班),不包括成人教育以及函授、進修、網路、業餘、廣播電視等學校。

  2.參保人員發生學生兒童、勞動年齡內居民之間身份變化時,按繳費時的身份享受待遇。

  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就業並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自繳費之月起,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4.在本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以個人名義委託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已按《北京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京政辦發〔2008〕56號)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

  5.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建立個人賬戶。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年限不計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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