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理指南—退費手續

日期:2018-11-21 17:27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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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保人員已繳納次年醫療保險費,在繳費當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持相關證明到本人參保地社保所辦理退費手續:
  (一)參保人員死亡的,由其家屬提供醫療機構或公安部門、民政部門開具的死亡證明或相關材料;
  (二)勞動年齡內居民就業且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勞動合同複印件;
  (三)符合其他退費條件的,提交相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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