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來台灣通行證換發辦理指南

日期:2019-05-22 15:34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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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條件

  所持《往來台灣通行證》在有效期內且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換發:

  1、證件有效期短于將要簽發的簽注有效期;

  2、證件簽注頁用完或即將用完的;

  3、證件被損壞的;

  4、經審批機關或主管部門認可的其他情況。

  辦理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申請表格可在受理現場手工填寫或使用自助填表機列印。)

  2、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照片。(申請人在出入境接待場所現場免費採集制證照片,也可以在微信“出境照通達”小程式查詢選擇能夠拍攝符合出入境證件照片要求的照相館採集照片(社會化服務,須按商家規定付費)。)

  3、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4、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應當由監護人或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申請,提供監護關係憑證(出生證或直接載明監護關係的戶口簿或監護關係公證書)(紙質)(原件1份),並提交監護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紙質)(原件1份)。在申請表上填寫監護人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紙質)(原件1份)。2019年1月1日後在京完成《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辦並提交過監護關係憑證的,再次在京申辦上述三類證件,可免予提交監護關係憑證。 

  5、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複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 

  6、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7、原《往來台灣通行證》。

  8、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進行預申請。預申請完成後須在“申請結果查詢”中查詢初審結果,審核通過的自行選擇受理日期和場所,並按照提示內容在窗口受理時向工作人員提供網上預約號碼和申請材料。網上預約號碼受理當日有效。

  辦理流程

  台灣通行證換發申請有兩種辦理方式:

  1. 網上預申請+現場辦理。

  您可以登錄北京市公安局網上辦事大廳

  網上預約所填資訊準確無誤,初審仍未通過且有異議的申請人,本人可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及辦證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現場復核。復核結果為最終審核結果,不通過的須回戶籍地辦理。

  部隊駐地在京的現役軍人、武警、軍隊離退休人員(未移交地方的)、華僑等暫不能進行網上預申請。需到現場辦理。

  2.直接去現場辦理。

  京籍人員可以直接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及辦證材料到出入境證件辦理機構進行現場辦理,無需預申請。非京籍人員則須先進行網上預申請後再進行現場辦理。

  辦理地點

  1、北京市各區分局出入境辦理大廳。

  2、派出所受理點。

  派出所受理點只受理網上預約申請,直接到現場遞交的不予受理。申請人可自行選擇派出所,不受戶籍地限制。

  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可撥打010-12367進行諮詢。

  快遞服務

  取件提供快遞服務,證件郵遞業務的辦理原則為申請人自願選擇,由中國郵政EMS公司承擔。

  網上預約辦理的申請人、60周歲以上老人、殘疾人、16歲以下申請人等4類人群可享受免費快遞證件服務(免費速遞區域限北京市內)。

  有效期

  16歲以上通行證有效期為10年;16歲以下通行證有效期為5年。

  辦結時限

  辦結時限為7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每證60元,一次有效簽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簽注每件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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