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來台灣通行證簽注辦理指南

日期:2019-05-22 15:40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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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條件

  已經辦理《往來台灣通行證》的京籍人員以及持有《北京市居住證》人員、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確認單)》人員及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個人赴台灣旅游,可在京辦理往來台灣通行證個人旅游簽注。(在取得個人旅游簽注後,申請人還須通過有赴臺旅游經營資質的旅行社申請入臺許可。)

  已經辦理《往來台灣通行證》的“全國通辦”人員參加國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組織的團隊赴台灣旅游,可在京辦理往來台灣通行證團隊旅游簽注。

  簽注種類

  1.團隊旅游簽注(L):簽發6個月一次簽注,在台灣停留時間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過10天。(可為赴臺旅游組團社領隊簽發最長1年且不超過領隊證有效期的多次有效簽注。)

  2.個人旅游簽注(G):簽發6個月一次簽注,可在台灣停留時間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過15天。(赴臺個人旅游的申請人,在取得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後,還須通過有赴臺旅游經營資質的旅行社申請入臺許可。)

  辦理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有效的《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須長於擬申請簽注期限)。

  3.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4.非京籍人員辦理個人旅游簽注時,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有效期內的《北京高校非北京戶籍大學生在學證明》原件以及由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核實並加蓋公章的《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原件(《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按規定程式獲取),或者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證》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確認單)》。

  5.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

  台灣通行證簽注有三種辦理方式:

  1. 網上預申請+窗口辦理。

  您可以登錄北京市公安局網上辦事大廳進行預申請。預申請完成後須在“申請結果查詢”中查詢初審結果,審核通過的自行選擇受理日期和場所,並按照提示內容在窗口受理時向工作人員提供網上預約號碼和申請材料。網上預約號碼受理當日有效。

  網上預約所填資訊準確無誤,初審仍未通過且有異議的申請人,本人可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及辦證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現場復核。復核結果為最終審核結果,不通過的須回戶籍地辦理。

  2. 直接去窗口辦理。

  京籍人員可以直接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及辦證材料到出入境證件辦理機構進行現場辦理,無需預申請。非京籍人員則須先進行網上預申請後再進行現場辦理。

  3. 自助服務機辦理。

  京籍人員辦理個人旅游簽注,以及“全國通辦”人員辦理團隊旅游簽注時,可通過出入境24小時自助服務機上進行自助辦理簽注業務。

  辦理地點

  1、北京市各區分局出入境辦理大廳。

  2、派出所受理點。

  派出所受理點只受理網上預約申請,直接到現場遞交的不予受理。申請人可自行選擇派出所,不受戶籍地限制。

  3、出入境24小時自助服務機。

  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可撥打010-12367進行諮詢。

  快遞服務

  北京市戶籍居民(現役軍人、武警、未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人員、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赴台灣地區個人、團隊旅游簽注時,需到府取證的,網上預約後,將通過中國郵政速遞(EMS)到府收取申請人出入境證件,並將辦理好的證件及簽注送回申請人手中。到府取證不收取郵寄資費。

  辦結時限

  窗口辦結時限為7個工作日,自助服務機立等可取。

  收費標準

  一次簽注15/件;多次簽注8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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