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加注辦理指南

日期:2019-05-22 14:02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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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條件

  有曾用名、繁體漢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標準中文拼音姓名的可申請普通護照加注。

  辦理材料 

  1、提交與首次申請護照相同的材料(紙質)(原件1份)。

  2、所持電子普通護照原件(紙質)(原件1份)。

  3、需要做變更加注的憑證(加注曾用名需提交載有曾用名的戶口簿原件,加注繁體漢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需提交曾使用該姓名憑證原件,如定居國外憑證、載有英文姓名的出生證、境外學校畢業證等)(紙質)(原件1份)。

  重要提示

  1、外文資料需翻譯成中文。

  2、首次申請(失效重新申領、換、補發申請)普通護照均須申請人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門現場申請,並採集指紋,十六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根據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申請人因手指傷病無法捺印指紋且受理機構無法判斷的,應當提交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憑證,並在手指傷病痊癒後換發護照、補採指紋。 

  辦理流程

  有以下兩種辦理方式:

  1. 網上預申請+現場辦理。

  您可以登錄北京市公安局網上辦事大廳進行預申請。預申請完成後須在“申請結果查詢”中查詢初審結果,審核通過的自行選擇受理日期和場所,並按照提示內容在窗口受理時向工作人員提供網上預約號碼和申請材料。網上預約號碼受理當日有效。

  網上預約所填資訊準確無誤,初審仍未通過且有異議的申請人,本人可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及辦證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現場復核。復核結果為最終審核結果,不通過的須回戶籍地辦理。

  2. 直接去現場辦理。

  京籍人員可以直接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及辦證材料到出入境證件辦理機構進行現場辦理,無需預申請。非京籍人員則須先進行網上預申請後再進行現場辦理。

  辦理地點

  1、北京市各區分局出入境辦理大廳。

  2、派出所受理點。

  派出所受理點只受理網上預約申請,直接到現場遞交的不予受理。申請人可自行選擇派出所,不受戶籍地限制。

  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可撥打010-12367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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