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公租房、保租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日期:2025-02-06 14:24    來源: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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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北京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在北京繳存的疏解人員如在雄安新區租房,向北京中心申請租房提取時,不受在京有自有住房的限制。

  可通過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系統、北京公積金APP(或京通小程式)和櫃檯辦理。在北京繳存的疏解人員如在雄安新區租房,向北京中心申請租房提取時,可按照“公租房”流程申請辦理。審核通過的每月的提取額度為實際月租金。

  1.保租房

  線上辦理時,在“基本資訊”欄目下將【租房類型】選擇為“保租房”。在“房屋相關資訊”欄目下,選擇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編號(必填)。

  2.公租房

  線上辦理:

  線上辦理時,在“基本資訊”欄目下將【租房類型】選擇為“公租房”。在“房屋相關資訊”欄目下,選擇承租人、是否為疏解人員。如非疏解人員,則需填寫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編號;如為在北京繳存的雄安疏解人員,可手工錄入租賃開始時間、租賃終止時間、租賃房屋地址,同時需上傳租房合同及租房發票。

  選擇支付的銀行及約定日後,點擊提交,可以對支付金額、約定資訊、打入的銀行賬戶等資訊再次檢查。提交成功、審核通過後按照實際月租金提取。個人公積金賬戶餘額不足的,按照賬戶餘額扣減10元支付。

  櫃檯辦理:

  通過櫃檯辦理時,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和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編號(如為雄安疏解人員需提供租房合同及租房發票)。

  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單位經辦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委託他人辦理的,被委託人攜帶委託人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個人授權委託書》、《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的繳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規定辦理。

  點擊這裡查詢分中心及經辦網點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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