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操作詳解

日期:2025-02-07 10:23    來源: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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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之外的住房,繳存職工及配偶應無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購房提取記錄,並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1)購買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所在省內住房;(2)繳存人及配偶在京無房,購買天津、河北住房。

  在北京繳存的疏解人員如在雄安新區購買住房、向北京中心申請購房提取的,不受有京內購房提取記錄的限制。

  一、購房人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辦理途徑有兩種:

  途徑一: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申請,全程網辦。

  第一步,登錄系統。

  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擊首頁右側【個人網上業務平臺】,選擇【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北京中心)】,認真閱讀登錄提示後,點擊【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登錄】。您可選擇“賬號登錄”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註冊的用戶,請您先完成註冊後再登錄。

  第二步,選擇提取事項,錄入提取資訊。

  點擊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在新事項申請列表中點擊【3.全款購買京外住房提取】,閱讀並勾選《個人資訊核查授權、承諾書》後進入事項申請頁面(如在中直分中心、國管分中心或鐵路分中心存在相同地址的購房提取事項,應共用該事項繼續辦理提取)。

  1.錄入基本資訊

  系統自動顯示用戶部分資訊,“身份證簽發機關(省/市)”按身份證背面簽發機關的省/市填寫,點擊【上傳身份證】,從本地上傳申請人的身份證影像。請核對“婚姻狀況”是否準確,如需變更婚姻狀況,應先完成個人資訊變更後,操作步驟詳見《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資訊變更操作詳解》,再申請此提取事項。

  “配偶戶籍”按照戶口簿記載的戶籍填寫。點擊【上傳配偶身份證】,從本地上傳配偶方身份證影像。

  提示:1.申請人的“戶籍”資訊若與實際不符,可點擊網頁上方“個人資訊”-“戶籍所在地”進行修改。2.“所購房屋坐落”省/市與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簽發機關所在地省/市均不一致的,還需上傳本人或配偶戶口簿照片。

  2.錄入房屋相關資訊

  已簽訂網簽合同的,勾選“購房合同”選項,網簽合同編號、網簽查詢密碼、房屋所有人、住房出售人或開發商名稱、所購住房建築面積、所購住房坐落(省/市)、所購住房地址、購房金額和是否為疏解人員為必錄資訊項。點擊【上傳購房合同】和【上傳購房發票或契稅票】,上傳相關材料影像;

  未簽訂網簽合同的,勾選“房屋産權證或不動産權證”選項,申請人及配偶名下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産權證號、房屋所有人、住房出售人或開發商名稱、所購住房建築面積、所購住房坐落(省/市)、所購住房地址和購房金額為必錄資訊項。點擊【上傳房産證或不動産權證】和【上傳購房發票或契稅票】,上傳相關材料影像。

  提示:“網簽合同編號和密碼”是指申請人在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簽約系統中備案的購房合同編號和密碼,如所在地購房網簽無密碼,可在網簽查詢密碼欄目中填寫“無”。

  3.錄入提取人賬戶資訊

  在“提取人賬戶相關資訊”欄目下,填寫“本次提取金額”,選擇【收款人公積金用卡銀行】,系統自動顯示相應的公積金用卡卡號。

  如申請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銀行卡(應為人民銀行規定的I類銀行結算賬戶)辦理提取時,應先點擊頁面左側【公積金用卡維護】按鍵,選擇需要添加的住房公積金用卡“銀行名稱”,錄入“銀行卡號”,點擊【添加】按鍵,添加成功。後續流程從“一、第二步”開始,繼續辦理即可。每名繳存職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發卡銀行的公積金用卡,每家銀行限一張。點擊【提交】,系統顯示提交成功。

  如後續申請人希望公積金餘額可按周期打入本人公積金用卡當中,可在“約定提取資訊”欄目,選擇約定提取日及約定提取周期。如之前辦理過約定提取,約定提取相關資訊自動顯示,可保持不變也可根據自身情況進行修改。“約定提取資訊”欄目非強制填寫。點擊【提交】,系統顯示提交成功。

  第三步,查看進度。

  申請事項提交成功後,可點擊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已申請提取事項記錄】,查看申請進度。點擊【查看明細】,可以查詢已申請事項詳情,點擊【列印回單】,可以補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

  【申請進度】為“審核已通過”的,提取資金將劃入申請人公積金用卡賬戶。

  【申請進度】為“審核未通過”的,可在“備註資訊”欄查看不通過原因。

  【申請進度】為“補充申請材料”的,可在“備註資訊”欄查看需補充的材料及原因。滑鼠左鍵雙擊該事項記錄,可在補充上傳影像後,重新提交。

  【申請進度】為“待審核”、“審核中”的,系統未完成審核,請稍後再次查看狀態。審核通過後,系統將自動更新申請進度。

  途徑二:通過住房公積金業務櫃檯辦理。

  第一步,填寫表格

  本人填寫《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

  提示:“開戶銀行”及“銀行卡號”需為應為本人持有的人民銀行規定的I類銀行結算賬戶。

  第二步,提供材料

  申請人身份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銷售不動産統一發票或載有計稅金額的契稅完稅憑證原件、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原件(已取得上述兩項權證之一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申請人採用人臉識別或購房地址所在的省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購房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如可通過市民政校驗的可不提供)。

  若申請人原在中直、國管或鐵路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並辦理過同套住房的提取,轉移至北京地方後申請繼續提取同套房屋剩餘限額的,提供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無需提供其他材料。申請成功後,申請人在分中心的提取額度清零。

  第三步,住房公積金櫃檯審核辦理。

  本人持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購房合同原件、銷售不動産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原件(已取得上述兩項權證之一的需提供)、申請人戶口本原件(申請人採用人臉識別或購房地址所在的省與身份證不符的需提供)、購房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如可通過市民政校驗的可不提供),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現場辦理。

  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單位經辦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二、繳存人因同一套住房曾辦理過購房提取,中斷後可再次申請提取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因同一套住房曾辦理過購房提取,提取金額未達到購房款總額,中斷後可再次申請提取。

  辦理途徑有兩種:

  途徑一: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辦結。

  登錄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後,點擊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已申請提取事項管理】,點擊提取事項右側的【約定提取管理】,進入約定提取管理頁面:

  在“公積金約定提取資訊”欄目下,選擇“約定提取日”、“約定提取周期”,系統自動反顯“約定下次支付日期”。

  在“收款銀行賬戶資訊”欄目下,點擊【選擇收款賬戶】,可選擇公積金用卡,如申請人希望用本人的其他銀行卡(應為人民銀行規定的I類銀行結算賬戶)辦理提取時,可點擊【添加公積金用卡】,選擇需要添加的“銀行名稱”,錄入“銀行卡號”,點擊【確認添加】,添加成功後,再次選擇【收款人公積金用卡銀行】即可。

  點擊【提交】。如需留存申請回單,點擊【列印回單】即可。

  途徑二:通過住房公積金業務櫃檯辦理。

  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單位經辦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申請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委託他人辦理的,被委託人攜帶委託人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個人授權委託書》、《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提示:1.個人或配偶購買域外商品住房可申請提取。對於域外的房改房、拆遷補償定向安置房、大修翻建房等住房,暫不納入提取範圍。

  2.如申請人購買域外住房且人在購房地的,可通過“跨省通辦”渠道,向購房地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在北京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申請條件及材料與上述內容一致,申請流程可向購房地公積金中心諮詢。

  3.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的繳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規定辦理。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擊【經辦網點】可查詢分中心及經辦網點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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