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姻關係提取住房公積金操作詳解

日期:2025-02-07 10:55    來源: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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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如已在我中心辦理購房、租房、大修翻建自建住房提取業務,其配偶可通過共用該提取事項,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如因離婚分割原配偶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分割房産對應價值的,繳存人可申請提取原配偶住房公積金。

  途徑一: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申請。

  第一步,登錄系統。

  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擊首頁右側【個人網上業務平臺】,選擇【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北京中心)】,認真閱讀登錄提示後,點擊【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登錄】。您可選擇“賬號登錄”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註冊的用戶,請您先完成註冊後再登錄。

  第二步,選擇提取事項,錄入提取資訊。

  點擊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在新事項申請列表中點擊【9.因婚姻關係提取】,選擇相應提取事項,閱讀並勾選確認《個人資訊核查授權、承諾書》,進入相應的事項申請頁面。

  1.“共用配偶提取”

  若申請人在公積金系統登記了婚姻資訊,則可通過此渠道申請共用配偶提取事項。如需變更婚姻狀況,應先完成個人資訊變更後,操作步驟詳見《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資訊變更操作詳解》,再申請此提取事項。

  如後續申請人希望公積金餘額可按周期打入本人公積金用卡當中,可在“約定提取資訊”欄目,選擇約定提取日及約定提取周期。如之前辦理過約定提取,約定提取相關資訊自動顯示,可保持不變也可根據自身情況進行修改。“約定提取資訊”欄目非強制填寫。

  2.“離婚分割提取”

  在“基本資訊”欄目下自動顯示用戶基本資訊,如需變更婚姻狀況,應先完成個人資訊變更後,操作步驟詳見《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資訊變更操作詳解》,再申請此提取事項。

  在“離婚分割賬戶相關資訊”欄目下,選擇分割依據,包括“經法院判決離婚”和“協議離婚”,並錄入分割金額。分割依據選擇“經法院判決離婚”的,需上傳“法院判決書”和“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選擇“協議離婚的”,需上傳“離婚協議書”(如未通過北京市民政校驗的,還需上傳“離婚證”)。

  點擊【提交】,系統顯示提交成功。在提交成功頁面,點擊【列印回單】,列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如需查詢業務辦理機構,點擊【經辦網點】,點擊【確定】,提取申請完成。

  第三步,查看進度。

  申請事項提交成功後,在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已申請提取事項記錄】中,點擊【查看明細】,可查詢已申請事項詳情;點擊【列印回單】,可以補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

  【申請進度】為“審核已通過”的,“共用配偶提取”提取資金將劃入申請人公積金用卡賬戶;“離婚分割提取”資金將劃入申請人現有住房公積金賬戶,尚未建立公積金賬戶的,劃入申請人指定銀行賬戶。

  【申請進度】為“審核未通過”的,可在“備註資訊”欄查看不通過原因。

  【申請進度】為“補充申請材料”的,可在“備註資訊”欄查看需補充的材料及原因。滑鼠左鍵雙擊該事項記錄,可在補充上傳影像後,重新提交。

  【申請進度】為“待審核”、“審核中”的,為未完成審核,請稍後再次查看狀態。審核通過後,系統將自動更新申請進度。

  提示:請仔細閱讀提示資訊,以免遺漏相關提取材料。如回單中提示需到現場辦理的,則應按照回單中的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到任意的管理部或受託銀行代辦點現場辦理。

  途徑二:通過住房公積金業務櫃檯辦理。

  第一步,提供材料。

  1.共用配偶提取

  若夫妻雙方均在北京地方繳存住房公積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結婚證原件(如可通過市民政校驗的可不提供)。

  2.離婚分割提取

  因離婚分割提取原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原件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法院判決離婚的)、離婚證原件(雙方協議離婚的)、離婚協議書原件(雙方協議離婚的)。

  第二步,櫃檯辦理。

  本人辦理的,由本人攜帶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單位經辦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申請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委託他人辦理的,被委託人攜帶委託人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個人授權委託書》、《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離婚分割提取”資金將劃入申請人現有住房公積金賬戶,尚未建立公積金賬戶的,劃入申請人指定銀行賬戶。

  提示:

  1.離婚分割的金額應為判決書或離婚協議中明確的用於支付分割房産的對應價值。

  2.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繳存的繳存人按照所在分中心規定辦理。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擊【經辦網點】可查詢分中心及經辦網點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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