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開發商質保期內的供暖設備設施故障、維修問題應如何處理?

日期:2024-10-31 16:06    來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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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住宅工程品質保修規程》DB11/T 641-2018第5.0.7條:供暖工程品質保修期限不得低於2個完整採暖期,其中採取隱蔽方式安裝的管線品質保修期限不得低於10年,且管線設置在建築主體內時,其品質保修期限應與建築設計使用年限相同。因此業主在開發商質保期內供暖設備設施故障維修問題應由開發商進行維修處理,建議諮詢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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